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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召开《河南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宣贯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4 来源: 浏览量:5220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实施建筑能效提升、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和《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中关于“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的要求,实现我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提升居住建筑能效水平,我委委托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公司编制了《河南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1/T205-2018)。2018年9月7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豫建设标〔2018〕57号文,批准该标准自2018年11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河南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1/T205-2018),特召开宣贯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27日(周二)上午8:30~12:00点,会期半天,请8:20前入场完毕。

地点:黄河饭店二楼嘉宾厅(二七区中原路106号,大学路与中原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院内停车位有限,建议大家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会场,附近有4路、12号、60路、63路、102路等20多条公交线路,地铁1号线医学院站D口出也可方便到达会场)。

电话:0371--67809991(总台)

二、宣贯内容

(一)有关领导政策解读。

(二)标准有关主编人员宣讲《河南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暖通、给排水、电气等相关专业内容。

     三、参加人员

     (一)各县(市)、区建设局主管勘察设计工作的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有关科室负责人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技术负责人各1名;

  (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技术负责人及监督员若干名;

  (三)甲、乙级房屋建筑设计企业建筑(含总图)、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总工(或负责人)各1名;丙级房屋建筑设计企业技术负责人1名;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等专业全体审查人员;方案节能评审和施工图审查业务受理人员及技术负责人;

  (五)市建委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专项评审委员会专家组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等专业全体成员;

(六)市建委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及相关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各1名。

以上单位请于11月26日上午12:00点前登陆“郑州勘察设计信息网(www.kjks.com)--会议回执”填报参会人员(会议室可容纳500人,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会,尽可能多地让设计和审查人员参会。如单位参加人数较多的,可以填报1名联系人信息,并在姓名栏注明总人数即可,示例:“姓名栏填写:张三等60人”)。

四、其他

(一)会议免收会务费、资料费。

(二)食宿费用自理。

(三)请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入场后自觉将手机铃声调至静音或关机。会场内及室内通道禁止吸烟。

 联系人:王洪义,联系电话:67188925。

 

 

 

                          2018年11月14日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4号(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西50米院内元绍商务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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