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光纤到户国家及地方标准贯彻实施情况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9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2926
各县(市、区)建设局:
现将《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光纤到户国家及地方标准贯彻实施情况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豫通局〔2015〕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要求如下:
检查范围
2013年4月1日以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9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住宅项目。
二、检查内容
各县(市)、区住建局应于2015年10月10日前进行本辖区项目自查,至少实地抽查1~2个项目并填写《光纤到户工程项目检查表》、《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自查情况汇总表》、核发施工许可证的住宅项目清单及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住宅项目清单,连同自查情况报告一同报市城建委勘察设计处(16楼1602室)。
三、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各单位在报送资料的同时,应将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责任人、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建委勘察设计处。
市城建委将按照省住建厅要求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各县区自查工作进行实地抽查。
联系人:李晓辉
联系电话:67188922 67188925(传真)
附件: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光纤到户国家及地方标准贯彻实施情况大检 查工作的通知》(豫通局〔2015〕64号)
2015年9月28日
现将《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光纤到户国家及地方标准贯彻实施情况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豫通局〔2015〕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要求如下:
检查范围
2013年4月1日以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9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住宅项目。
二、检查内容
各县(市)、区住建局应于2015年10月10日前进行本辖区项目自查,至少实地抽查1~2个项目并填写《光纤到户工程项目检查表》、《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自查情况汇总表》、核发施工许可证的住宅项目清单及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住宅项目清单,连同自查情况报告一同报市城建委勘察设计处(16楼1602室)。
三、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各单位在报送资料的同时,应将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责任人、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建委勘察设计处。
市城建委将按照省住建厅要求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各县区自查工作进行实地抽查。
联系人:李晓辉
联系电话:67188922 67188925(传真)
附件: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光纤到户国家及地方标准贯彻实施情况大检 查工作的通知》(豫通局〔2015〕64号)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