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豫发改环资〔2016〕260号
发布时间:2016-04-18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1816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乡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园林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要求,积极主动推进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做好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申报工作。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1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气候[2016]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建厅(委、局):
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我国城市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统筹协调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2月4日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要求,积极主动推进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做好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申报工作。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11日
(发改气候[2016]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建厅(委、局):
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我国城市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统筹协调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