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复审)工作的通知
豫设协 〔2016〕14号
发布时间:2016-04-28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2220
各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复审)工作的通知》(豫设协 〔2016〕1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范围、申报时间、申报材料要求等详见豫设协〔2016〕14号文。
二、请有关企业于5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建委16楼1603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请将诚信评估资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贴一张A4纸打印的内容清单:
第一行: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复审或新报;第二行: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
第三行:单位名称;
第四行: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67188925
需要开诚信证明的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复审)工作的通知
豫设协 〔2016〕14号
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学会、办事处):
根据协会2016年度工作计划,现就开展2016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和诚信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复审)依据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详见豫设协〔2016〕13号)。
二、评估范围
(一)凡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乙级以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含专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商注册地在我省且年度动态考核合格的会员单位,均可申请参加这次诚信评估。持有丙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会员单位可视情况自愿参加评估。
(二)已获得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的企业,其证书在2016年将到期,或证书已过有效期且没及时重新申请评估的企业,均需参加此次诚信评估。请有关企业认真核对证书有效期,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三、复审工作
(一)对已获得“诚信单位”称号的企业应按照《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对无故不参加复审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凡申请复审的企业,仅需提供单位自查报告、复审表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套)。
(三)需参加复审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各有关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填报工作,并在5月20号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学会、办事处),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学会、办事处)应于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初审、签署评审意见并上报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晓霞 牛 珂
联系电话:0371-66229282 69153922(兼传真)
邮政编码:450016
省协会信箱:ygcsjxh@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701室
附件: 1、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申报表
2、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复审表
3、需要复审的单位名单
2016年4月22日
根据《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复审)工作的通知》(豫设协 〔2016〕1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范围、申报时间、申报材料要求等详见豫设协〔2016〕14号文。
二、请有关企业于5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建委16楼1603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请将诚信评估资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贴一张A4纸打印的内容清单:
第一行: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复审或新报;第二行: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
第三行:单位名称;
第四行: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67188925
需要开诚信证明的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豫设协 〔2016〕14号
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学会、办事处):
根据协会2016年度工作计划,现就开展2016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和诚信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复审)依据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详见豫设协〔2016〕13号)。
二、评估范围
(一)凡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乙级以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含专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商注册地在我省且年度动态考核合格的会员单位,均可申请参加这次诚信评估。持有丙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会员单位可视情况自愿参加评估。
(二)已获得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的企业,其证书在2016年将到期,或证书已过有效期且没及时重新申请评估的企业,均需参加此次诚信评估。请有关企业认真核对证书有效期,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三、复审工作
(一)对已获得“诚信单位”称号的企业应按照《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对无故不参加复审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凡申请复审的企业,仅需提供单位自查报告、复审表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套)。
(三)需参加复审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各有关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填报工作,并在5月20号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学会、办事处),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学会、办事处)应于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初审、签署评审意见并上报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晓霞 牛 珂
联系电话:0371-66229282 69153922(兼传真)
邮政编码:450016
省协会信箱:ygcsjxh@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701室
附件: 1、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申报表
2、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复审表
3、需要复审的单位名单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