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执行相关标准的通知
郑建文〔2016〕45号
发布时间:2016-05-05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3608
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目前,在我市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统揽的郑州都市区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正积极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为规范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中的程序和行为,现对建设过程中执行的有关标准予以明确,请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 1.海绵城市建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
2.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第一批)
3.海绵城市建设指南附录5相关规范
2016年4月22日
目前,在我市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统揽的郑州都市区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正积极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为规范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中的程序和行为,现对建设过程中执行的有关标准予以明确,请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 1.海绵城市建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
2.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第一批)
3.海绵城市建设指南附录5相关规范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