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郑州市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设计导则(试行)(评审稿)》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7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1910
各建筑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2015年8月27日印发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规划联审联批会的会议纪要》(﹝2015﹞75号),“六、关于住宅设置电梯问题”的明确要求,“市城建委负责组织对新建住宅设置电梯制定相应规范和标准”。我委委托郑州建筑设计院对我市新建住宅设置电梯制定相应规范和建设标准。为确定实用有效、经济合理的电梯尺寸,我委于2016年8月18日邀请有关专家和规划、卫生、房管、质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试验。郑州建筑设计院在初稿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试验时专家提出的意见、以及9月份征求各相关委局的意见,拟订形成了评审稿,将于近期组织专家评审。
现请各建筑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郑州市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设计导则(试行)(评审稿)》(详见附件,请从zzslsjz@163.com邮箱下载,密码:lsjz888888)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6年10月20日前反馈我委,书面意见和建议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67188925,电子版发至zzjwsj@163.com(主题请注明:担架电梯+单位名称)。
联系人:魏剑霞;联系电话:67188925。
附件:《郑州市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设计导则(试行)(征 求意见稿)》
2016年10月17日
根据2015年8月27日印发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规划联审联批会的会议纪要》(﹝2015﹞75号),“六、关于住宅设置电梯问题”的明确要求,“市城建委负责组织对新建住宅设置电梯制定相应规范和标准”。我委委托郑州建筑设计院对我市新建住宅设置电梯制定相应规范和建设标准。为确定实用有效、经济合理的电梯尺寸,我委于2016年8月18日邀请有关专家和规划、卫生、房管、质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试验。郑州建筑设计院在初稿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试验时专家提出的意见、以及9月份征求各相关委局的意见,拟订形成了评审稿,将于近期组织专家评审。
现请各建筑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郑州市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设计导则(试行)(评审稿)》(详见附件,请从zzslsjz@163.com邮箱下载,密码:lsjz888888)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6年10月20日前反馈我委,书面意见和建议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67188925,电子版发至zzjwsj@163.com(主题请注明:担架电梯+单位名称)。
联系人:魏剑霞;联系电话:67188925。
附件:《郑州市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设计导则(试行)(征 求意见稿)》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