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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组建郑州市装配式建筑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郑建文〔2017〕39号

发布时间:2017-03-29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4319
各县(市、区)建设局,相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做好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产业基地申报把关、评定和验收工作,决定建立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同时组建郑州市装配式建筑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由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装备制造企业,相关装配式建筑科研、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将从专家库中选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请)条件
(一)专业为规划与建筑、结构工程、暖通设备、给排水、电气工程、建筑材料、建筑经济、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专业领域;
(二)熟悉装配式建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
(三)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管理实践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较高政策理论及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公道正派;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
(五)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与相关社会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除外)。
  二、聘任程序
(一)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推荐或申请入库专家均需填写《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推荐(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推荐(申请)入库专家经审查合格后录入专家库,并从中选聘市装配式建筑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并分别颁发《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证书》、《郑州市装配式建筑评审委员会专家聘书》。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入库专家应当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审核、调整和补充。对德才兼备、技术水平高、表现突出的专家补充选入专家库或评审委员会,对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或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的专家将予以调出。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全国范围内聘任相应专家。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推荐(申请)工作,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推荐(申请)表》(附专家身份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照片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一同报送至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书萍
联系方式: 0371-67172796
电子邮箱: zzszpsldxzbgs@163.com
地 址: 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市城建委1206室

附件: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推荐(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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