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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管理工作的通知


郑建文〔2018〕108号

发布时间:2018-06-01 来源: 浏览量:2425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市实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即日起停止施工图审查网上申报(摇号)试点工作,所需审查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已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确定审查机构的项目应按原流程进行施工图审查工作。
    二、各县(市)、区应及时总结网上申报试点工作经验,切实优化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方式方法创新和审查质量、效率进一步提高。
    三、各县(市)、区应切实加强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确保审查质量。我委将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双随机”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审查机构不按照规定业务范围和项目等级进行审查、超级别、超范围进行审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承揽业务、超出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外进行审查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四、《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图审查网上申报系统正式启用的通知》(郑建文〔2016〕89号)即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26号)



2018年6月1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8〕2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等规定,《河南省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27号)为进一步压缩时限,优化服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开放公平、规范有序、服务高效的新型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进我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业务在全省开放市场,各地要打破区域壁垒,消除市场垄断,充分利用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源,更好的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一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开展业务在全省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承接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摇号的有关规定。所需审查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法律、法规未明确要求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设置前置条件限制建设单位委托审查业务,审查机构应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外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我省开展业务,要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告知性备案, 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审查机构不按照规定业务范围和项目等级进行审查、超级别、超范围进行审查,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承揽业务、在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外进行审查的行为,要依法进行相应处罚。各市县要建立审查机构和注册人员信用管理档案,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审查机构和相关人员,要严格处罚并限制其开展审查业务。
    三、大力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方式创新。
按照国务院关于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的有关要求和住建部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图合一审查工作进度,统一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有条件的省辖市和审查机构可以先行先试,逐步实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监管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并和其他相关政务管理平台数据共享,切实提升服务效率,缩短办事周期。
    四、依据住建部令第13号相关规定,《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豫建设标〔2014〕70号文)即日起不再执行,其他有关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与本文件不一致的规定按本通知执行。
2018年5月17日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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