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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郑建文〔2019〕29号

发布时间:2019-02-12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6016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豫建建〔2019〕1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建设局应会同市城建局各有关单位,分别向相关企业、机构发放《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告知书》(附件)迅速组织本辖区相关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督促企业及时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二、各建筑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并及时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配合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交通运输、水利部门监管的建筑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应对口报送相应的监管部门。

  三、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各类建筑企业,应于2019年2月13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及“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分头报送市城建局相关处室。其中:

  1.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等建筑企业应将注册在本企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造价工程师的信息统计上报至市城建局勘察设计处1607室,联系人:鄂贵民,电话:67188925,邮箱:zzjwsj@163.com。(各相关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报告、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排查汇总表(附件3如无此类信息无需填写)报送至市建委设计处1607室,电子版发邮件zzjwsj@163.com邮件主题:单位全称+专项整治)

  2.建筑施工企业等有关企业应将注册在本企业的建造师相关信息统计上报至市城建局建管处1411室,联系人:詹坤,电话:67188921,邮箱:zzscjjjgc@163.com。

  3.监理企业应将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统计上报至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科409室,联系人:黄琳,电话:67881623,邮箱:zljdzhk@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2019年2月12日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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