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评选郑州市城市道路综合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优秀设计方案的通知
郑建文〔2021〕75号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房管)主管部门,各建筑设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城市建设有机更新和发展,提升宜居品质,引导设计师以“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人民群众对郑州发展的信心和自豪感,凝聚起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城市道路综合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优秀设计方案评选暨学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协办单位:郑州市城市道路综合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郑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承办单位:徐辉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河南五方合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形式
1.奖项设置:郑州市城市道路综合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分别设优秀设计方案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各3项、二等奖各5项、三等奖各10项,共36项。
2.评选形式:本次评选采用改造项目设计单位自愿参加、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房管)主管部门或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择优推荐、群众投票、专家评选确定的形式。本次活动运用媒体、互联网等传播渠道,采用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在推荐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优秀设计方案进行评选。
3.评选原则:本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活动全过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财务经费标准,并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建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
三、参评设计方案要求
我市城市道路综合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均可参选。城市道路综合改造应体现“系统改造、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和而不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应突出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统筹改造,体现“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绿色”。
1.参评方案分为方案文本(A3规格)和展板(80cm×80cm)两部分,方案文本应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要求表达准确,语言精练。
(1)设计说明要求
①城市道路综合改造项目
设计说明应包含项目简介、现状分析、设计策略、设计目标、设计方案、项目改造的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设计方案创新点、“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推广应用前景等。
②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
设计说明应从场地现状分析、设计理念、设计策略、项目定位、改造项目设计和方案创新点等方面展现“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绿色”主题,表达方案本身是如何做到与环境的协调,为居民提供方便、美观与舒适的生活,体现地域和建筑历史文化特色。
(2)图纸要求
①城市道路综合改造项目
设计单位根据项目设计内容和特点,自行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设计图纸。主要图纸应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图、道路区位及平面设计图、交通设计图、景观平面图、景观分析图、建筑立面图、节点效果图以及其他相关图纸等。项目已改造完成的应附改造前后的实景对比照片,成果展示采用jpg格式,jpg文件不小于A3图幅和72ppi分辨率的高清图。
②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
应提供反映改造项目主要特点的图纸内容,项目已改造完成的,应附改造前后的实景照片3~5幅。主要图纸应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图、项目总平面图、改造效果图、平面分析图、新建或改建建筑设计图(包括平面图、各立面、主要剖面图等)8~10张。平面、立面、剖面等图纸使用dwg格式(AutoCAD)。其余成果采用jpg格式文件,不小于A3图幅和72ppi分辨率的高清图。
(3)展板要求
主要的设计说明和图纸应按照80cm×80cm幅面排好电子版展板,像素密度不小于72ppi,每个项目可排1~2幅电子展板,在展板右下角用宋体初号字体标明项目名称,以便专家评选和获奖后展览用。
2.资料格式要求:设计作品A3方案设计文本1份、推荐汇总表1份等书面材料装档案袋(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将以上电子版资料和电子展板(仅报电子版)拷U盘(U盘应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同时报送。其中文本文件使用doc格式(office2010版)或WPS格式。
3.所有报送的参评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将不予退还(U盘可在评选活动结束后领回)。
四、时间安排
1.本次评选活动定于5月30日前征集改造项目优秀设计方案,各单位组织初评并择优推荐上报;7月底前完成群众投票、专家评选,并择期举办颁奖暨方案设计学术交流活动。
2.请于2021年5月30日前,将参评方案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城建局勘察设计处(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16楼1602室),逾期不再接收资料。
3.联系方式:
市城建局勘察设计处 魏剑霞 0371-67188925
市住房保障局 杜学安 0371-67889721
五、其他
1.主办单位有权在展览、出版画册、图集、报刊、互联网及新媒体等刊发及非营利性的公益宣传中使用相关作品和资料,并不另付稿酬。
2.各参评方案均应为原创方案,不得抄袭、剽窃;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把关,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设计作品的原创性负责。上报资料如有不实或参评设计作品涉嫌侵权的法律责任,由申报人自行承担,推荐单位负相关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