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 检查情况的通报
郑建文〔2021〕225号
发布时间:2021-12-17 来源: 浏览量:4722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郑建文〔2021〕187号)及《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建文〔2021〕52号)要求,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建局纪检组的监督下,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考核检查,现将抽查资质单位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我市共有730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以下简称企业版)及时更新、完善了相关信息,按时提交了资质动态考核资料。另有147家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未按豫建设计〔2021〕299号规定的时间提交资质动态考核资料(其中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纳入属地化管理,无有效联系方式)。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豫建设计〔2021〕299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建局纪检组和市城建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下,从“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版)导出的我市730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单位汇总表中,随机抽取35家,具体抽检单位名单已于2021年11月18日予以公示;随机抽取3名执法人员和3名资质管理专家组成检查组,已于2021年11月23日在黄河饭店10楼会议室,通过管理版集中检查了抽检资质单位的动态考核资料;专家检查发现问题的有24家,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已于2021年11月25日进行公示;此次抽检资质单位对检查发现问题有异议的,已于2021年12月2日前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2021年12月14日我局已组织专家对申诉材料进行复查,仍有9家存在问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处理意见
1.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将根据豫建设计〔2021〕299号要求,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或责令整改(《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3),整改期限至2022年3月1日。相关企业应于2021年12月24日前反馈《整改通知书收件回执》(详见附件4,书面一式2份,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至市城建局勘察设计处。
2.对未按豫建设计〔2021〕299号规定的时间提交资质动态考核资料的147家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予以通报,相关企业应于2022年3月1日前提交资质动态考核资料。
三、整改要求
此次抽检资质单位仍存在问题的相关企业(详见附件1)及未按时上报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企业(详见附件2),应于2022年3月1日前整改到位,并提交以下资料(其中,书面材料均应提交一式2份,整改报告、情况说明或申请报告均应为原件,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疫情期间可采用快递方式"寄送)至市城建局勘察设计处。
1.整改报告(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应包括存在问题、相应的具体整改情况及证明材料;
2.通过企业版填报完善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郑建文〔2021〕187号;目前,资质动态考核模块上报端口,已按豫建设计〔2021〕299号规定自2021年11月15日24:00时起关闭,再次开放的具体时间,请关注省住建厅的相关通知)、补充完成动态考核,并在企业版里提交动态考核资料,同时应提交系统里导出的书面《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申报表》(带条形码,加盖单位公章);
3.如企业已注销或工商注册地已迁出我市的,应提交情况说明(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企业版里提交相应注销或迁出手续;
4.如企业申请注销的,应提交注销申请报告(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及所有的副本),并从郑州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咨询电话:67581188)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咨询电话:66069922)上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快递)联 系 人:魏剑霞,联系电话:67188925。
(快递)联系地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16楼1602室),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
附件:1.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专家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2.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未按时上报资质动态考核企业名单
3.整改通知书
4.整改通知书收件回执单
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郑建文〔2021〕187号)及《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建文〔2021〕52号)要求,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建局纪检组的监督下,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考核检查,现将抽查资质单位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我市共有730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以下简称企业版)及时更新、完善了相关信息,按时提交了资质动态考核资料。另有147家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未按豫建设计〔2021〕299号规定的时间提交资质动态考核资料(其中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纳入属地化管理,无有效联系方式)。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豫建设计〔2021〕299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建局纪检组和市城建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下,从“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版)导出的我市730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单位汇总表中,随机抽取35家,具体抽检单位名单已于2021年11月18日予以公示;随机抽取3名执法人员和3名资质管理专家组成检查组,已于2021年11月23日在黄河饭店10楼会议室,通过管理版集中检查了抽检资质单位的动态考核资料;专家检查发现问题的有24家,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已于2021年11月25日进行公示;此次抽检资质单位对检查发现问题有异议的,已于2021年12月2日前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2021年12月14日我局已组织专家对申诉材料进行复查,仍有9家存在问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处理意见
1.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将根据豫建设计〔2021〕299号要求,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或责令整改(《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3),整改期限至2022年3月1日。相关企业应于2021年12月24日前反馈《整改通知书收件回执》(详见附件4,书面一式2份,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至市城建局勘察设计处。
2.对未按豫建设计〔2021〕299号规定的时间提交资质动态考核资料的147家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予以通报,相关企业应于2022年3月1日前提交资质动态考核资料。
三、整改要求
此次抽检资质单位仍存在问题的相关企业(详见附件1)及未按时上报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企业(详见附件2),应于2022年3月1日前整改到位,并提交以下资料(其中,书面材料均应提交一式2份,整改报告、情况说明或申请报告均应为原件,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疫情期间可采用快递方式"寄送)至市城建局勘察设计处。
1.整改报告(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应包括存在问题、相应的具体整改情况及证明材料;
2.通过企业版填报完善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郑建文〔2021〕187号;目前,资质动态考核模块上报端口,已按豫建设计〔2021〕299号规定自2021年11月15日24:00时起关闭,再次开放的具体时间,请关注省住建厅的相关通知)、补充完成动态考核,并在企业版里提交动态考核资料,同时应提交系统里导出的书面《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申报表》(带条形码,加盖单位公章);
3.如企业已注销或工商注册地已迁出我市的,应提交情况说明(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企业版里提交相应注销或迁出手续;
4.如企业申请注销的,应提交注销申请报告(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及所有的副本),并从郑州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咨询电话:67581188)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咨询电话:66069922)上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快递)联 系 人:魏剑霞,联系电话:67188925。
(快递)联系地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16楼1602室),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
附件:1.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专家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2.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未按时上报资质动态考核企业名单
3.整改通知书
4.整改通知书收件回执单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