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动员组织工作的通知
豫建市〔2022〕198号
发布时间:2022-08-19 来源: 浏览量:2334
各勘察设计企业,各有关单位:
请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动员组织工作的通知》(豫建市〔2022〕198号)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注册执业人员(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结构等)、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应于2022年8月22日下午5点前将豫建市〔2022〕198号 附件2《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注册执业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注册执业人员工作信息表(只填表头内容)》发送至至邮箱zzjwsj@163.com(主题注明:单位编号+自建房整治+单位名称)。并于8月23日上午12点前通过“郑州勘察设计信息网——网上办公——会议回执”报送自建房专项整治联系人。
联系人:魏剑霞 联系电话:67188925
2022年8月18日
附件3.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注册执业人员工作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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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动员组织工作的通知(豫建市〔2022〕198号)
请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动员组织工作的通知》(豫建市〔2022〕198号)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注册执业人员(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结构等)、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应于2022年8月22日下午5点前将豫建市〔2022〕198号 附件2《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注册执业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注册执业人员工作信息表(只填表头内容)》发送至至邮箱zzjwsj@163.com(主题注明:单位编号+自建房整治+单位名称)。并于8月23日上午12点前通过“郑州勘察设计信息网——网上办公——会议回执”报送自建房专项整治联系人。
联系人:魏剑霞 联系电话:67188925
2022年8月18日
附件3.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注册执业人员工作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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