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整改材料、补报材料专家复核发现问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7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1719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郑建文〔2023〕162号),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建局纪检组的监督下,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考核检查。经专家检查、公示、申诉复查、核查,于2023年11月22日印发了《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专家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郑建文〔2023〕190号),要求相关企业应于2024年1月30日前整改到位,并提交整改报告及资质动态考核申报表等资料。
截至2024年1月30日,共有99家企业提交了整改材料、补报材料,7家企业提出延期整改申请,2家企业提交了注销情况说明;经核查,另有35家企业无有效资质。2024年2月6日,专家检查了相关企业提交的整改材料、补报材料。现将专家检查发现问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至3月5日。
此次相关企业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5日前将书面申诉材料一式两份(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城建局16楼1602室,我局将组织专家组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如企业已注销或工商注册地已迁出我市的,应提交情况说明(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企业版信息系统里提交相应注销或迁出手续,同时应在原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如企业申请注销的,应提交注销申请报告(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及所有的副本),并从郑州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咨询电话:67581188)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咨询电话:66069922)上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联系人:王帅旭
联系电话:67188925
联系地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16楼1602室),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
附件:
1.202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整改材料专家复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2.202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未报资质动态考核资料企业补报材料专家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郑建文〔2023〕162号),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建局纪检组的监督下,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考核检查。经专家检查、公示、申诉复查、核查,于2023年11月22日印发了《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专家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郑建文〔2023〕190号),要求相关企业应于2024年1月30日前整改到位,并提交整改报告及资质动态考核申报表等资料。
截至2024年1月30日,共有99家企业提交了整改材料、补报材料,7家企业提出延期整改申请,2家企业提交了注销情况说明;经核查,另有35家企业无有效资质。2024年2月6日,专家检查了相关企业提交的整改材料、补报材料。现将专家检查发现问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至3月5日。
此次相关企业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5日前将书面申诉材料一式两份(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城建局16楼1602室,我局将组织专家组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如企业已注销或工商注册地已迁出我市的,应提交情况说明(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企业版信息系统里提交相应注销或迁出手续,同时应在原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如企业申请注销的,应提交注销申请报告(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及所有的副本),并从郑州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咨询电话:67581188)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咨询电话:66069922)上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联系人:王帅旭
联系电话:67188925
联系地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16楼1602室),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
附件:
1.202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整改材料专家复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2.202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未报资质动态考核资料企业补报材料专家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