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28 来源: 浏览量:1139
各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11号),我局于2024年1月11日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https://zzjsj.zhengzhou.gov.cn/)发布“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的通知”,提出相关要求: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工商注册地在我市(不含航空港区)的企业均应开展统计调查年报工作;各勘察设计企业应在2024年2月28日前(后延期至5月15日前)按照建办市函〔2024〕11号的要求,通过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https://jzsctjbb.mohurd.gov.cn,以下统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各项统计调查数据,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扫描件。
截至2024年5月20日(省级审核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度统计年报工作结束,我市大部分企业已完成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年报上报工作。但仍有部分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未完成年报上报,其中有些企业无有效联系方式,个别企业接电话人员声称“资质到期不准备申请延续”。
现对未按时完成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年报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进行通报,对持有有效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将列入2024年度资质动态考核重点核查对象。如企业准备注销资质或已停止运营,应提交注销申请报告(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及所有的副本),并从郑州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咨询电话:67581188)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咨询电话:66069922)上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371-67188925
附件:未按时完成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年报的企业名单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11号),我局于2024年1月11日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https://zzjsj.zhengzhou.gov.cn/)发布“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的通知”,提出相关要求: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工商注册地在我市(不含航空港区)的企业均应开展统计调查年报工作;各勘察设计企业应在2024年2月28日前(后延期至5月15日前)按照建办市函〔2024〕11号的要求,通过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https://jzsctjbb.mohurd.gov.cn,以下统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各项统计调查数据,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扫描件。
截至2024年5月20日(省级审核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度统计年报工作结束,我市大部分企业已完成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年报上报工作。但仍有部分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未完成年报上报,其中有些企业无有效联系方式,个别企业接电话人员声称“资质到期不准备申请延续”。
现对未按时完成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年报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进行通报,对持有有效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将列入2024年度资质动态考核重点核查对象。如企业准备注销资质或已停止运营,应提交注销申请报告(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及所有的副本),并从郑州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咨询电话:67581188)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咨询电话:66069922)上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371-67188925
附件:未按时完成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年报的企业名单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