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建设部通知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03-08-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量:2800
针对近年来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等事故多发领域的薄弱环节,以及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依然严峻的形势,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深化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通知指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为整治重点,加大对伤亡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整治力度。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
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围绕整治重点,加大整治力度。
对于建筑施工,重点是加强对施工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倒塌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对于城市燃气,要继续整顿城市燃气市场以及液化石油气灌装、运输、销售中的违法行为,强化对城市燃气企业的监督;对于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要重点对隧道、车辆、防灾报警、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通知强调,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以至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给予限期整改、降低资质乃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建设部官员表示,当前,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漠,投入严重不足,基础管理十分薄弱,职工素质普遍较差,安全状况令人担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依法加强对这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通知指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为整治重点,加大对伤亡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整治力度。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
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围绕整治重点,加大整治力度。
对于建筑施工,重点是加强对施工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倒塌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对于城市燃气,要继续整顿城市燃气市场以及液化石油气灌装、运输、销售中的违法行为,强化对城市燃气企业的监督;对于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要重点对隧道、车辆、防灾报警、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通知强调,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以至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给予限期整改、降低资质乃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建设部官员表示,当前,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漠,投入严重不足,基础管理十分薄弱,职工素质普遍较差,安全状况令人担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依法加强对这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