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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城市新构想沈阳拟建中国第四大经济区



发布时间:2003-08-12 来源:深圳商报 浏览量:3084
  辽宁省计划构建以沈阳为中心的沈阳经济区。这是记者8月10日在沈阳召开的“沈阳经济区暨沈阳市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对策国际研讨会”上获悉的。

  沈阳经济区是以沈阳市为中心,通过中心城市沈阳的经济辐射和吸引,与周围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地区形成的“区域经济共同体”。此次研究是以辽宁省政府统一确定的经
济区划分方案为背景展开工作的。按现有方案,沈阳经济区由辽宁中部城市群八城市(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辽阳、铁岭、营口、丹东)内部分城市的主要区域组成。

  本次国际研讨会的重要内容是,基于辽宁中部城市群中各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本着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如何把沈阳经济区建设成继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冀北都市区之后第四大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重要的增长极;把中心城市沈阳建成经济区发展的领头羊,东北经济、文化、金融、贸易、通讯、信息的汇集和辐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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