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建筑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科技讲座上强调:推进和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
发布时间:2003-09-20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浏览量:3966
9月16日下午,建设部科技委举办了建筑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科技讲座,讲座由建设部部长、部科技委主任委员汪光焘主持,副部长仇保兴出席,部科技委委员、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讲座。
科技讲座结束时,汪光焘部长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中外建筑技术法规标准对比研究的成果,要求部各个司局对专家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研究,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作用,推进和深化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的改革。对研究制定《房屋建筑技术法规》,汪部长特别指出:第一,制订“房屋建筑技术法规”将房屋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改变目前单项标准的状况。技术法规应当是有法定效力、系统完整、可操作性强、技术权威性高的综合技术成果,对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强化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提供技术支撑。第二,借鉴国外经验、总结国内标准化成果,加快技术法规的编制步伐,要有自己的特色,注重实效性。第三,建筑技术法规要明确对结构的安全、火灾安全、施工与使用安全、卫生健康与环境、噪声控制、节能及其他涉及公众利益的规定。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和地质条件不一,技术法规也应考虑地方差异,给地方留些余地。
最后,汪部长称赞讲课的两位老专家,几十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近年来潜心研究发达国家的建筑技术法规,积极推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这种勇于创新的精神值得全体机关干部学习。
科技讲座结束时,汪光焘部长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中外建筑技术法规标准对比研究的成果,要求部各个司局对专家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研究,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作用,推进和深化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的改革。对研究制定《房屋建筑技术法规》,汪部长特别指出:第一,制订“房屋建筑技术法规”将房屋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改变目前单项标准的状况。技术法规应当是有法定效力、系统完整、可操作性强、技术权威性高的综合技术成果,对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强化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提供技术支撑。第二,借鉴国外经验、总结国内标准化成果,加快技术法规的编制步伐,要有自己的特色,注重实效性。第三,建筑技术法规要明确对结构的安全、火灾安全、施工与使用安全、卫生健康与环境、噪声控制、节能及其他涉及公众利益的规定。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和地质条件不一,技术法规也应考虑地方差异,给地方留些余地。
最后,汪部长称赞讲课的两位老专家,几十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近年来潜心研究发达国家的建筑技术法规,积极推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这种勇于创新的精神值得全体机关干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