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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3年度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


郑建设计〔2004〕5号

发布时间:2004-02-23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3641

各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3年度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04〕6号),现将我市2003年度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所有在郑持有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并经建设部或者建设厅批准颁发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均为年检对象。
    二、年检主要内容
   (一)是否符合资质分级标准;
   (二)工作业绩基本情况;
   (三)勘察设计质量状况;
   (四)遵守市场管理法规,资质管理规定情况;
   (五)注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及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三、年检申报材料
   (一)受检企业自查报告1份;
   (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年检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甲、乙级单位应提供年检数据库软盘(使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1份;
   (三)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四)按相应资质标准规定的下限人数提供技术骨干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册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执业印章1份;
   (五)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年检申报表应与第(一)、(三)(四)(五)条要求材料分开装订,附件材料应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有关要求
   (一)为便于统计,申报表中“企业基本情况”页还应上网填报(www.kjks.com“网上办公——年检申报”栏目)(该栏目现已开通)。
   (二)受检单位应于2004年3月31日前,将年检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建委科学技术与勘察设计处,逾期不再受理。
   为确保年检工作的严肃性,对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缺项的企业,其相应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三)根据建委工作部署,资质审核工作委托郑州市勘察设计协会办理。
     联系电话:7188925     7188922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年检申报表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勘察  设计  企业  检查  通知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2月23日印发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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