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报送2003年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
郑建设计〔2004〕1号
发布时间:2004-02-24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3632
各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建设部《关于报送2003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建质函〔2003〕285号文)要求,经国家统计局国统函〔2003〕218号文同意,2003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继续执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制度》(以下简称《年报制度》)。现将《年报制度》及年报明细表式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调整后的指标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勘察设计企业应认真学习修改后的《年报制度》,严格按《年报制度》有关要求填报统计数据。《年报制度》中的建设1表、2表、3表、4表(可从“www.kjks.com网上办公——下载中心相关表格”中下载),由勘察设计企业负责填报。
二、已购买软件的勘察设计企业,应将本企业相关数据输入“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通过系统软件生成2003年勘察设计统计年报表及软盘。未购买软件的勘察设计企业应将《年报制度》中,建设1表、2表、3表、4表手工填写。
所有勘察设计企业应于2004年2月15日前将书面报表(建设1表、2表、3表、4表)加盖公章及统计年报盘(已购买“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企业)上报市建委科学技术与勘察设计处。电话:7188925 7188922
三、我市所有持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证书的企业,必须按规定报送2003年统计年报。凡虚报、瞒报、迟报或拒报的将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有关软件升级事宜,请与北京信源资讯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李 乔,电话:0371—8235561 13503845219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制度
2.关于软件升级有关事宜的说明
二○○四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勘察设计 统计 通知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