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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化工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测试工作的通知


豫注工〔2004〕2号

发布时间:2004-02-26 来源:河南省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浏览量:6482


各省辖市建委,部属驻豫及省直各有关设计单位:

     现将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化工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测试工作的通知》(注工秘〔2004〕1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本地区,本单位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化工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测试人员,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河南省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文件


注工秘[2004]1号

关于组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主管机构: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印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和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印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有关要求,对经初审和公示合格的有关申报考核认定人员,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管委会)将统一组织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全国统一时间)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二OO四年四月三日上午8:30—11:30;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二OO四年四月四日上午8:30—11:30。
    二、测试形式:各专业考试均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测试手册》及《手册》中所列规范、标准。
    三、测试试卷将提前三天由各专业委员会通过保密邮件形式密封寄到全国管委会及各地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
    四、各地免测试人员名单由各专业委员会提前发文通知各地主管机构及有关部门。
    五、各专业委员会考试专家组的成员,因为直接参与测试试题的命题工作,故不参加此次测试,由各专业委员会另行组织测试。专家组中未获得免测试的人员名单由各专业委员会发文通知各地主管机构及有关部门。
    六、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于考前一周将值班电话分别上报全国管委会和各专业委员会。
    七、由各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测试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机构不统一组织测试的,需提前与有关地方主管机构联系,委托地方主管机构统一组织测试并将测试名单通知单位所在地主管机构,同时抄送有关专业委员会。标准答案将于测试工作结束后由各专业委员会寄往各地,由各地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组织阅卷。
    八、四月二十日前各地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机构将测试成绩汇总上报各专业委员会,同时报全国管委会备案。
考核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希望各地和有关部门主管机构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使考核认定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抄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电气专业管理委员会、全国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

附件:
                               
测 试 说 明

    
     一、化工专业的测试试卷共计50题,全部为选择题;公用设备专业分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三个专业进行测试,试卷共计50题,全部为选择题:港工、电气专业的测试试卷共计70题,全部为选择题。考生须在全部试题中选做50题,多选无效。
    二、每题一分,试卷满分为50分,大于等于30分合格。
    三、各专业考试均为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允许考生携带《测试手册》及《手册》中所列规范、标准。
    四、四月三日、四日全国管委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均设测试值班电话,如有问题可打值班电话联系:
    
    全国管委会:(010)68318798、68318948(含FAX)
    
    电气专业管委会:(010)62368339、62367160(含FAX)
    
    公用设备专业管委会:(010)63369167、63369166(含FAX)
    
    化工专业管委会:(010)6426246l、64262516(含FAX)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委会:(010)65292616、65292705(含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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