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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和完善季度质量通报制度的通知


郑建设计〔2004〕10号

发布时间:2004-03-19 来源:郑州建委科学技术与勘察设计处 浏览量:3667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单位:

     郑州市自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以来,各审查机构为促进全市勘察设计质量的提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施工图审查中发现,有部分企业和技术人员无视国家勘察设计规程、规范的规定,违反或屡次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部分建设单位无视国家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设计工期定额规定,违规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进行设计,致使勘察设计质量下滑,给建设工程造成隐患。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完善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合同文本、质量审查报告文本及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建设单位行为,促进勘察设计企业和执业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品意识,决定建立施工图审查季度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勘察设计企业要加强对本单位执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管理,建立严格的质量责任管理机制和奖罚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进行勘察设计,确保勘察成果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承接的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在审查中要严格把好质量关,认真记录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每月应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各审查机构应按各专业施工图审查深度认真写出季度审查总结。月报表应于次月10日前、季度审查总结应于季后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至市建委科学技术与勘察设计处。

     三、市建委将根据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供的资料,按累计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多少,公开通报前5至10名违规企业及相关技术人员,对严重或屡次违反强制性条文者,除通报外,还敦促其限期整改、记入企业和执业人员信用档案,并依法对质量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处罚内容见附件。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工程勘察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内容;

     2、工程设计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内容。

     下列附件发给施工图审查机构

     3、施工图审查季度总结内容及要求;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情况统计月报表;

     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项目情况月报表;

     6、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月报表;

     7、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情况月报表;

     8、工程勘察报告违反强制性条文单位排序月报表;

     9、施工图设计文件违反强制性条文单位排序月报表。

     注:可从“网上办公——下载中心相关文件”栏目中下载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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