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市优秀建筑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郑勘设协字[2004]2号
发布时间:2004-04-19 来源:郑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浏览量:4196
各设计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提高我市的建筑设计质量和水平,增强执业人员的精品意识,达到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发现人才的目的,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优秀建筑师活动。各设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列入企业人才战略的一部分,积极宣传、推荐、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和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思想觉悟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二)有创新意识,能够运用新的设计理念指导设计工作实践,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和理论基础,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
(三)2000年以来设计作品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一项;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一项;市级一等奖一项,其中之一的。
(四)2000年以来主持或作为专业负责人设计完成一类建筑一项或二类建筑二项;主持或作为专业负责人设计完成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一项或市级重点项目二项,其中之一的。
(五)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考虑:
1、2000年以来在国家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2、2000年以来在市级刊物或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两篇以上;
3、2000年以来荣获省、市级劳模、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三、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并给予奖励。
四、申报资料
(一)郑州市优秀建筑师申报表一式3份
(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发表论文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持或作为负责人完成项目证明材料
(五)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表与复印件一律用A4纸,并装订成册。
五、申报时间
于2004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郑州市勘察设计协会办公室(市建委大楼16楼1601、1611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郑州市优秀建筑师申报表
郑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