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
豫注建〔2004〕5号
发布时间:2004-05-13 来源:郑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浏览量:5522
各省辖市建委,部属驻豫及省直甲、乙级设计单位:
现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转发你们,请尽快通知有关设计单位及广大考生。
附件: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
河南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五月八日
注建[2004]6号
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
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人事厅(局)资格考试主管部门:
根据近期工程勘察设计有关规范、标准修订和相关管理规 章实施情况,经研究,特对200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 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做如下调整:
1、规范、标准类:
2004年考试所使用修订后的规范、标准,以2003年12 月31日为截止日,原书目中包含的旧规范、标准同时废止。 此原则适用于今后对书目规范、标准类内容的调整,即以本考 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不 再另行通知。
2.法规类:
鉴于《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建设部第 68号令)已废止,故今后不再将其列入考试书目;另以《工 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令 第2号)替换原书目中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第82号令)。
为方便考生备考,请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各地人 事厅(局)资格考试主管部门尽快通过各种传媒将此文件内容 通知有关考生。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抄送: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人事部专
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主题词:职称 考试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