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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办质[2004]25号文开展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豫建设标[2004]39号

发布时间:2004-05-21 来源:郑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浏览量:4275
各省辖市建委、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建办质[2004]25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全国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四优”评选活动的通知》(中设协(2004)17 号)文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 彻执行:

    一、鉴于我省2003年已经开展过全省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工作,经研究,今年不再举办全省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凡参加过2003年全省“四优”评选并获得一、二等奖的项目,原则上可直接申报参加2004年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评选(获奖项目名单详见河南省建设厅“豫建设标(2003]80号”文件)。

    二、符合“建办质[2004]25号”评选范围要求且没有参加 2003年全省“四优”评选的项目,经本单位提出要求,主管部门提出评选意见后统一报省建设厅,并由全省勘察设计优秀评选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后再上报。

    三、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及其他申报要求统一按照“建办质[2004]25号”和“中设协(20043 17号”文件规定办理。

                                        河南省建设厅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建设部办公厅文件


建办质[2004]25号

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总后营房部:

    为进一步推动勘察设计技术进步,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做出高水平的勘察设计项目,经研究决定,第九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工程设计、第八届全国优秀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第七届全国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评选活动在年内进行,现将评选的范围、标准、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选评项目的范围是2003年4月30日前竣工验收并经一年以上生产运营(使用)考核的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申报项目应是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证书的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此前已申报国本将的项目不再受理,合资项目、境外项目暂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等级和获奖比例 
    本次评选设金质奖、银质奖、铜质奖。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勘察设计中较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国家产业政策,体现了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等可持续发展的方针。金质奖的项目,要在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具国内最高水平,并有突出的技术创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要达到或接近国际同期先进水平;银质奖的项目要有较大的技术创新,主要指标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铜质奖的项目主要指标要达到省部级的先进水平。
各级别奖项的获奖总数不超过该奖项申报数量的1/3,其中金质奖、银质奖、铜质奖的获奖比例为1:3:6。

    三、申报程序
    申报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项目,应通过省或部门申报,不得重复式申报。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地区、本行业评选的基础上,将获一、二等奖的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勘察设计的评选。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7月31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承办。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相关协会组成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委员会。委员会设专业评审组,申报项目按专业由相关评审组初评,初评结果报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委员会后,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委员会最终审定。

    五、其他
    凡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申报材料由接受材料单位保留半年,申报单位可以取回,逾期不再保留。
    本次评选活动的评选细则和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另行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


抄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                  2004年4月14日印发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2004)17号


关于全国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四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各部门勘察设计协会、军队勘察设计协会:


    根据有关安排,定于2004年开展 "第十一届优秀工程设计"、"第九届优秀工程勘察"、"第八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第七届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项目范围是2003年4月30日前竣工验收并经一年以上生产运营(使用)考核的工程项目。

    二、各行业、各地区在本行业、本地区评选的基础上,可在获一、二等奖的优秀项目中推荐参加全国"四优"评选,并将申报项目按类别整理填报项目推荐次序表,分别报送至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地址。

    三、如申报项目属于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为主共同完成的,请在封面和主要设计单位栏中填写两个以上企业的名称,并在封面加盖各自公章,据此作为颁奖的依据。

    四、本届评选工作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组织评选,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资信管理部,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五、评优材料报送地址:
    1.优秀工程设计
    单 位:全国优秀工程设计评选专家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化工大院三号楼109室
    邮 编:100013
    联系人:赵世春 电话:010-64213184
    2.优秀工程勘察
    单 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分会
    地 址:北京市复外羊坊店路15号
    邮 编:100038
    联系人:王欣 电话:010-63964324
    3.优秀工程建设标准
    单 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标准设计分会
    地 址;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
    邮 编:100044
    联系人:赵洁 电话: 010-88361155-513
    4.优秀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
    单 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计算机应用分会
    地 址:北京西城区安德路甲67号
    邮 编:100011
    联系人:杨荣坚 电话:010-62028822-83001

    六、申报材料截至时间为:2004年7月31日,请各勘察设计企业和各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填写,提供相应材料,保证申报材料的报送质量和时间。获奖项目的申报材料存档备案,不予退还,未获奖材料在获奖结果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自行取回,过期不予保留。

    七、本次申报费为每项目1200元(不含证书、奖牌制作费)。请各主管部门将款项收起后统一汇至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帐号和联系方式为:
    帐号:020000140901440715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收款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联系人:侯树莲 张玉徽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建材大厦C座2层
    电话:010-88082257 传真:010-88082254
    Web:http://www.chinaeda.org
    Email:kcsjxh@ccir.com.cn

   附:全国"四优"项目申报表格(以下表格请用计算机规范打印)
   附件:
   1. 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项目推荐次序表、全国优秀工程设计申报表 
   2. 优秀工程勘察评选项目推荐次序表、全国优秀工程勘察申报表 
   3.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评选项目推荐次序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优秀计算机软件申报表 
   4. 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评选项目推荐次序表、全国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申报表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勘察设计评选通知
抄送:省直有关厅局
河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4年5月18日日印发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4号(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西50米院内元绍商务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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