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04年度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名单及初审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8-03 来源:建设部 浏览量:3079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申报企业:
近期,我们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部门对2004年度申请工程勘察行业设计资质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和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cein.gov.cn/)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所属企业查阅。
企业如对资质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诉,通过审核部门审核后将书面意见报给我们,逾期不予受理。接收申诉材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建材大厦C座2层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邮编:100037。电话:88082257。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疑义,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电话:68393759。
附件: 2004年度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名单及初审意见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