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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注建〔2005〕2号

发布时间:2005-01-20 来源:郑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浏览量:4348
各省辖市建委(局),省直及部属驻豫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4〕12号文)要求,现将我省2005年度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详见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1),考区统一设在郑州。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除续考人员外,不再办理新的部分科目考试;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 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级别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
    2.职业实践要求:请查阅 关于印发《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1999〕21号)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职业实践情况,以供审查。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 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四、申报材料
     (一)除续考人员外,其它新报名考试人员一律上报以下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通知:本表必须用计算机规范打印,意见栏除外)一份(详见附件4)。表中代码请查阅 资格考试报名表填表说明  。
    2.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详见附件5,本表可复印一、二级通用)。
    3.毕业证书原件(另附复印件一份)。
    4.反映设计业绩和职业道德的证明文件一份。
    5.近期免冠黑白一寸照片两张(不能用扫描件)(不包括申报表及资格考试代码表中所贴照片)。 
    (二)参加续考人员需填写资格报名表一份,近期免冠黑白一寸照片两张,并在备注栏内填写本人档案号,报考的科目必需填写清楚。
    (三)各单位均应报送“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用计算机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格式:省直及中央驻豫设计单位发邮件到zhangsl99@tom.com,市直设计单位发邮件到jwsj@zzjs.com.cn
     (四)市直设计单位请于2月28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建委16楼1611室。

    五、注意事项
    1.2005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级别、专业代码与上一年相同。( 可查阅《2004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专业资格考试代码表》  )各地报名时,务必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文件准确填写专业代码。
    2.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五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为五年(次)。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两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次)。未举行全国考试的年度不计入滚动的有效期,即按举办全国考试的实际次数计算成绩有效期。
    成绩滚动期限的计算,以1999年开始参加考试为例,其1999年考试科目合格的成绩截止2004年考试结束日前有效(2002年未举行考试);这部分考生在2004年考试日结束后,仍有部分科目未合格,在2005年需继续参加考试的,则应在2005年报名参加经考试未合格科目和1999年考试合格但有效期已过科目的考试。

     六、具体要求
     (一)申报工作按申报人所在单位隶属关系进行,各省辖市所属设计单位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上报;省直和中央驻豫设计单位由各主管部门或单位初审后,设计单位汇总统一上报。汇总表请务必以Excel表格形式制作,以书面及邮件形式上报续考,续考、新考人员申报材料于2005年 3月 4日前报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考试报名时间详见(附件6)。
     (二)收费:考试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规定收取报考费用。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0元;一、二级作图题考试每科120元。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计算器(报考《建筑结构》科目的考生必须带计算器),三角板、丁字尺、建筑模板、绘图笔(墨线制图)、铅笔、橡皮、钉书器、比例尺、图板。作图题草图纸由考试中心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守礼  樊  濬
    联系电话:0371—3820768
    电子邮箱:zhangsl99@tom.com

附件: 请点击下载附件1-7 
 请点击下载附件8 
1. 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2. 200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 2005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4. 资格考试报名表(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通知:本表必须用计算机规范打印,意见栏除外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6. 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表
7. 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8.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河南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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