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暂定资质有效期满申请转正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1-27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4771
各有关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 和河南省建设厅要求,凡企业暂定资质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内可以申请转为正式资质,逾期不申请者,企业资质自动作废。因此,2005年4月17日资质暂定有效期满的企业,请在2月25日前将申请转正资料报市建委规划设计管理处,审核后于3月10日统一报省建设厅审批。
申请转正资料详见 建设部令第93号 要求。
联系人:申处长 联系电话:7188922
特此通知。
根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 和河南省建设厅要求,凡企业暂定资质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内可以申请转为正式资质,逾期不申请者,企业资质自动作废。因此,2005年4月17日资质暂定有效期满的企业,请在2月25日前将申请转正资料报市建委规划设计管理处,审核后于3月10日统一报省建设厅审批。
申请转正资料详见 建设部令第93号 要求。
联系人:申处长 联系电话:7188922
特此通知。
规划设计管理处
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