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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5年度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豫建设标〔2005〕52号

发布时间:2005-06-28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3195

各省辖市建委、省直有关厅局委、省直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中央驻豫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

    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推动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进步,鼓励勘察设计人员多创精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05年度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和河南省“四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厅级奖)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包括五大类:建筑设计(含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地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城市与工程勘察;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设计。申报项目应是我省勘察设计单位近五年来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勘察设计项目并已建成验收和交付使用。此前已申报过本项奖的项目,除上届保留此届申报资格的外,均不予重复受理。各专业的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申报表附后。(也可登录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站填写打印)

    (二)申报程序、评选办法

    1.勘察设计单位应在本单位评选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的基础上,将成效突出的项目按隶属关系上报所在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加评选(城市规划项目报市规划主管部门)。省直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中央驻豫甲、乙级单位可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提出申报。

    2.各市按照标准评出本市的优秀项目,然后择优推荐参加省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评选。

    3.省厅组织成立“河南省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评审委员会”,下设专业评审组。申报项目由各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以及获奖等次,报评委会审定后,由省厅颁发奖状和证书。其中的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建设部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或省“四优”评选。

    (三)时间要求及申报费用

    各省辖市或单位,申报时应附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表六),申报河南省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材料应于2005年7月15底前报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城市规划材料报建设厅城市规划与风景园林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每个项目交纳申报费800元。

    二、河南省“四优”评选(省级奖)

    (一)申报范围

    省“四优”评选范围包括: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二)申报程序、评选办法

    各勘察设计单位申报参加省“四优”评选的项目,须经过省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或行业主管厅局的初评,由所在市或省直厅局择优推荐并统一报送(行业厅局撤销的直接报省建设厅)。部属驻豫甲、乙级单位亦可向省评委会提出申报(其中黄委会和郑州铁路局系统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初评),参加我省“四优”评选。其中城乡建设项目,必须先参加省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后,由评委会择优推荐参加省“四优”评选。

    (三)我厅将商省直有关厅局,邀请有关专家成立“河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委员会”,下设4个专业评审组。申报项目由各专业评审组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以及奖励等次,报评委会最终审定。并颁发奖状和证书,其中优秀的项目推荐参加全国“四优”评选。

    “四优”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和表扬奖。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市和省直厅局在统一报送项目时,应按本地区、本部门评选的名次填写推荐项目次序表(附件2表五)。

    1.项目申报表(按附件2)分别打印,要求内容齐全,数字准确,填写完整。提供材料应按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一式十份报送。

    2.申报材料包括:与申报类别相应的全套图纸、勘察报告、全套标准图集、完整软件和必须的照片与光盘一套。

    申报项目应于2005年8月30日以前报送至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的每个项目须交纳申报费800元。

    联系电话:0371—66229226

    联 系 人:王贺轩

     附件: 1.河南省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评选细则 

    2.河南省“四优”评选申报表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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