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注工[2005]7号
发布时间:2005-10-10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4273
各省辖市建委(局)、省直及部属驻豫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国家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办设[1997]222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05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1.我省已取得一、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注册有效期至2005年12月,需要继续或变更注册的人员;
2.已经通过一、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考试,已过有效期尚未注册的人员;
经国家注册委批准的国家级行业协会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其培训对象仅限于其直属单位,其他单位参加这类培训,我委不予认可。
二、 学习内容
本次继续教育必修课是国家注册委指定教材《空间结构》;选修课内容为《地基基础》。
三、 学习时间、地点
11月2日全天报到,11月3日-7日为上课时间;
报到地点:河南宾馆3#楼3224房间(郑州市金水路26号);
上课地点: 1#楼2楼多功能厅;
四、 其他
1. 本次培训班只有一期,请各单位通知并督促需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凡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请携带本人《注册结构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凡首次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请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以便办理《注册结构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3.学习费用。培训费180元/人、资料费70元/人;首次参加继续教育需交证书费10元/本。
4. 食宿安排。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标准: 130元/人.天。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守礼 樊 濬
联系电话:0371-63820768
河南省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200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