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动态考核的通知
郑建办[2005]194号
发布时间:2005-11-21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3585
各勘察设计企业:
为加强全市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优化队伍结构,规范市场行为,根据《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勘察设计单位动态考核的通知》(豫建设标[2005]92号)要求,将对全市勘察设计企业进行资质动态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凡在我市持有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并经过建设部或者建设厅批准颁发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所有企业,包括部属在郑和省直勘察设计企业,均为考核对象。
二、有关要求
(一)考核内容、申报材料、考核结论、处理结果等按豫建
设标[2005]92号文要求执行。
(二)纳入市属、县(市)属改制事业性质勘察设计单位,应写出改制进展情况材料。
(三)请于11月3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送至市建委规划设计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豫建设标[2005]92号文
二OO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