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5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06年季报的通知
根据省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2005年统计年报及2006年季报的通知》(豫建设标〔2006〕10号)要求,2005年统计年报执行新的《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为做好2005年全市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06年季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勘察设计企业统计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按要求真实填报统计数据,按时报送年度和季度统计资料。
二、建勘设1表至5表为 年度统计报表 ,我市所有持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的企业均需报送年报。
1、已购买北京信源公司开发的“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勘察设计企业,可将本企业相关数据输入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后,于3月9日前通过网上发送上报,无须报送书面报表;并将 年报汇总表 (此表无需打印,仅发邮件即可)发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应注明:单位编号+单位名称)到:jwsj@zzjs.com.cn 。关于“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使用中的问题,请咨询北京信源资讯公司河南分公司:0371一68283519;13503845219(李乔)。
2、没有购买“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应填写 建勘设1表至5表 (表格内容不能为空,没有的项目填0)后发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应注明:单位编号+单位名称)到:qiaoliluck@163.com;并将 年报汇总表 (此表无需打印,仅发邮件即可)发电子邮件到:jwsj@zzjs.com.cn ;同时将打印的建勘设1表至5表书面报表(首页应注明 单位编号 及年报统计人姓名、电话)1份加盖企业公章后于2月23日前上报至市建委规划设计管理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须向北京信源公司河南分公司交纳100元费用,由其代为录入“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
三、持有甲级和乙级勘察设计证书的企业自2006年起实行季报制度,丙级企业不再报送季报。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可将本企业相关数据输入“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后,通过网上发送上报即可,无须报送书面报表,也无须通过郑州勘察设计信息网“季报网上申报”报送。目前仍未购买“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可直接向北京信源公司联系购买。上报时间为:
第一季度:4月1日至4月5日;
第二季度:7月1日至7月5日;
第三季度:10月1日至10月5日;
第四季度:次年1月1日至1月5日。
若“报告期”(当季度)数据统计不出来,可为估计数,下季度“自年初累计数”可以修正,最后以年报数据为准。但均应按时报送,以免影响全市统计数据的按时上报。
考虑到季度统计为新设立制度,故2006 年1、2季度统计数据可合并报送。
四、我市所有持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证书的企业,必须按规定报送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季报(丙级企业不再报送季报)。凡虚报、瞒报、迟报或拒报的将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附件:1. 年度统计报表
2. 年报汇总表
3. 季度统计报表
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2005年统计年报及2006年季报的通知(豫建设标〔2006〕10号)
郑州市建委规划设计管理处
二00六年二月十六日
豫建设标〔2006〕10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及勘察设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建质函〔2005〕378号文)要求,2005年全国勘察设计统计执行新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为了做好2005年度全省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06年季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并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真实填报统计数据,按时报送年度和季度统计资料。
二、根据《统计报表制度》,原《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升级,增加了数据在线发送功能。已购买“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勘察设计企业可将本企业相关数据输入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后,通过网上发送上报;没有购买“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可以从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的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栏内下载“勘察设计企业年度报表”格式(建勘设1表至建勘设5表)直接填写统计报表数据,以软盘方式报送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建设部网站,在网上对本地勘察设计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接收、审核及汇总。
三、建勘设1表至5表为年度统计报表,已购买“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企业网上报送时间于2006年3月15日截止。
没有购买“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将填写统计报表数据的软盘及打印的建勘设1表至5表加盖企业印章后上报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06年2月20日前上报省建设厅。
中央驻豫、省直、扩权县所属勘察设计企业均通过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四、持有甲级和乙级勘察设计证书的企业自2006年起实行季报制度。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考虑到季度统计为新设立制度,故2006 年1—2季度统计数据可合并报送,报送省建设厅截止时间为7月10日,以电子文档方式网上报送。第三季度以后应于每个季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送。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河南省建设厅
二○○六年二月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勘察 设计 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6年2月7日印发
相关文件: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召开2005年度全省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的通知(豫建设标〔200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