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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


郑建办〔2006〕148号

发布时间:2006-12-29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7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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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J41/075-2006)等技术标准和规程,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郑州市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从2007年1月1日起、各县(市)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J41/075-2006)节能50%的标准。

    二、设计企业应当依据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在为建设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节能篇。大型公共建筑方案设计,须同时报送建筑节能专题报告,明确建筑节能措施及目标。要把建筑节能设计落实到热工、结构性能和机电设备等各个专业,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设计文件应有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热工计算书。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把建筑节能设计作为审查重点,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进行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应为不合格。节能专项审查合格须加盖节能审查合格专用章,方可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四、从2007年1月1日起,建设单位应持由省建设厅制定的《河南省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施工图审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应包括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五、从2007年1月1日起,启用《河南省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居住建筑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夏热冬冷地区)、(公共建筑寒冷地区)、(公共建筑夏热冬冷地区),原《郑州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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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居住建筑寒冷地区)
2.河南省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居住建筑夏热冬冷地区)
3.河南省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公共建筑寒冷地区)
4.河南省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公共建筑夏热冬冷地区)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设计  通知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26日印发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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