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继续(变更)注册执业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2-02 来源:郑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浏览量:4359
各省辖市建委(局),省直及部属驻豫勘察企业: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继续(变更)注册执业印章已到,请各有关单位凭汇总表速到省注册办领取。
注:根据《注册建筑师管理条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将执业印章发到个人手中。
郑州市市直各勘察设计单位请于2007年2月8日至2月14日持单位介绍信、原执业印章,到郑州市建委16楼1601室领取执业印章。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继续(变更)注册执业印章已到,请各有关单位凭汇总表速到省注册办领取。
注:根据《注册建筑师管理条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将执业印章发到个人手中。
郑州市市直各勘察设计单位请于2007年2月8日至2月14日持单位介绍信、原执业印章,到郑州市建委16楼1601室领取执业印章。
省注册办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