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豫设协字〔2007〕15号
发布时间:2007-08-07 来源:郑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浏览量:3710
各省辖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学会),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勘察设计行业的法规政策,推动我省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与创新,充分发挥勘察设计专家在提高我省勘察设计整体水平中的作用,受河南省建设厅委托,协会拟在全省勘察设计行业组建“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具有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会员资格的协会(学会)以及勘察设计单位中从事行业管理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遵守工作纪律;
(二) 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公正廉洁、业务精通,熟悉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或专业技术领域有较大影响,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三)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十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国家已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需具有一级执业注册资格(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受此项条件限制,但从事管理工作需满2年以上);
(四) 专家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内,具有特殊条件的(两院院士、国家级设计大师或获国家其他专业专家称号),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
(五)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
三、推荐方式
(一)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学会)根据分配名额按照行业管理、勘察、设计1:2:4的比例进行推荐并填写《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推荐表》,推荐表应于8月10号前由各省辖市协会(学会)统一报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省25家骨干勘察设计企业按本单位主专业推荐一名专家填写“专家推荐表”后可直接报送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三)施工图审查单位按省协会豫设协字[2007]04号文件要求已推荐过专家的这次不再推荐。
四、审核办法
(一)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学会)负责对本市、本单位推荐人员选的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二)报送《推荐表》一式四份,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定后选取专家列入专家库,同时,协会将入选专家库的成员名单在有关会刊、网站上公布。《推荐表》由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各省辖市协会(学会)、专家所在单位和专家本人各保存一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秘书处 千金霞
电 话:0371-66229282
邮 箱:ygcsjxh@126.com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2号省建设厅602室
邮 编:450014
附件: 点击查看
一、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二、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分配表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协会 组建 专家库 通知
抄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民间组织促进会。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勘察设计行业的法规政策,推动我省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与创新,充分发挥勘察设计专家在提高我省勘察设计整体水平中的作用,受河南省建设厅委托,协会拟在全省勘察设计行业组建“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具有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会员资格的协会(学会)以及勘察设计单位中从事行业管理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遵守工作纪律;
(二) 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公正廉洁、业务精通,熟悉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或专业技术领域有较大影响,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三)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十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国家已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需具有一级执业注册资格(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受此项条件限制,但从事管理工作需满2年以上);
(四) 专家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内,具有特殊条件的(两院院士、国家级设计大师或获国家其他专业专家称号),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
(五)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
三、推荐方式
(一)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学会)根据分配名额按照行业管理、勘察、设计1:2:4的比例进行推荐并填写《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推荐表》,推荐表应于8月10号前由各省辖市协会(学会)统一报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省25家骨干勘察设计企业按本单位主专业推荐一名专家填写“专家推荐表”后可直接报送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三)施工图审查单位按省协会豫设协字[2007]04号文件要求已推荐过专家的这次不再推荐。
四、审核办法
(一)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学会)负责对本市、本单位推荐人员选的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二)报送《推荐表》一式四份,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定后选取专家列入专家库,同时,协会将入选专家库的成员名单在有关会刊、网站上公布。《推荐表》由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各省辖市协会(学会)、专家所在单位和专家本人各保存一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秘书处 千金霞
电 话:0371-66229282
邮 箱:ygcsjxh@126.com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2号省建设厅602室
邮 编:4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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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二、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分配表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协会 组建 专家库 通知
抄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民间组织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