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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专项设计与审查工作的通知


郑建办〔2007〕163号

发布时间:2007-12-29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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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等要求,进一步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结合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组对我市抽检工程提出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计企业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节能篇章,总说明中应包含建筑节能相应专业的具体指标。各设计企业应对其设计文件进行规范,不能图省事,只标注图集编号,不画节点详图。

二、各设计企业应加强对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的学习,增强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对各专业审查人员强制性条文的培训,在审查中重点审查施工图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

三、由设计企业填写的《河南省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包含建筑、暖通两个专业,设计企业和审查机构的两个专业之间应加强沟通,认真填写、审查、签字,避免出现该填未填、无法审查,签字不全现象。

四、各设计企业在提交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包括建筑和暖通两个专业的节能计算书。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完成后,应将其进行存档。

五、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严格落实设计规范和节能设计标准,坚决杜绝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产生。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节能  设计  通知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27日印发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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