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开展2007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
郑建办〔2008〕63号
发布时间:2008-06-12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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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勘察设计企业:
现将《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豫建设标〔2008〕2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考核范围
(一)凡在我市持有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并经建设部或建设厅批准颁发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所有企业(包括部属在郑和省直勘察设计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均参加年度考核。
(二)省政府重点扶持的我市19家勘察设计骨干企业免于考核,但应提供考核申报表(一式3份)、河南省勘察设计企业动态考核汇总表(仅发邮件即可,无需报送书面表格)、各类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可直接到省建设厅加盖考核合格章。
二、相关要求
(一)考核内容、申报材料、考核结论、处理结果等按豫建设标〔2008〕25号文要求执行。对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企业,将在郑州勘察设计信息网上进行通报,并报建设厅给予处理。
(二)未报送2007年度第四季度季报及统计年报的企业,应出具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次考核委托行业协会审核资料,请于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送至郑州市勘察设计协会(市建委16楼1601室),逾期不再受理。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勘察设计 企业 考核 通知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