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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12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4572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建市资函[〔2008〕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关于开展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换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凡持有甲、乙、丙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以及甲、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企业均在这次换证范围之内。

二、换证标准和程序
换证工作中资质申请和审批要求、程序等按照《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60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市〔2007〕20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建市〔2007〕86号)(以下简称《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换证申报材料要求
(一)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二)附件(要求用A4纸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原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4.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专业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5.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要求的其它非注册主要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提供满足相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设计专项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上述四类材料中的任意一项)的复印件。
7.原已取得市政行业风景园林专业甲、乙级资质的企业,根据《实施意见》四十六条规定,提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及原资质证书,按程序申请换领相应风景园林专项资质。

四、换证时间安排
根据建设部针对这次专项资质证书换证工作的统一部署,请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按照下列时间将换证材料上报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
(一)2008年7月10日前,集中受理原持有建筑装饰工程专项、消防工程专项、建筑幕墙工程专项、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专业资质证书企业的申报材料;
(二)2008年8月30日前,集中受理原持有环境工程专项、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轻型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证书企业的申报材料。

五、换证结果
对这次申请换证的企业,凡符合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资质,将按新资质等级标准、承担任务范围换发新的企业资质证书;对暂时达不到新分级标准要求的资质,企业最晚可在2010年1月31日前重新申请换证。按原《标准》核发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包括暂定级证书、横版证书)自2010年4月1日起自行失效。
根据《标准》规定,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不再设丙级。原持有丙级设计资质的企业符合《标准》要求的可申请资质升级,原证书自2010年4月1日起自行失效。

六、其他换证要求
(一)换证企业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使用建设部信息系统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同时具有甲、乙级专项设计资质的企业,在申请换证时应按不同级别分别提交换证申报材料。
(三)换证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交的资质申请表在建设部网站下载,电子文档应使用建设部信息系统软件录制资质申请表内容;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必须是由社保机构管理软件输出,含有参保人员自然信息情况的一览表,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方为有效。
(四)甲级资质企业提交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二套;乙级及以下资质企业提交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一套。每增加一项专项资质,应增加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各一份。
(五)申报单位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六)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乙级及以下专项设计资质换证材料进行初审,对复印件进行核对并加盖核对章和核对人签名章,重点审核人员、业绩是否符合标准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签署意见后上报我厅。甲级专项设计资质换证材料及原件由企业直接上报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审核(受理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710房间)。
(七)为保证这次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厅将邀请有关专家对这次换证工作进行讲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市按照上述要求尽快安排布置换证工作,在换证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联系。
联 系 人:孙冬梅  陈友好
联系电话:(0371)69523973  68080837
附件: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换证网上申报操作规程

附件: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换证网上申报操作规程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建市资函[2008]34号),做好我省专项资质换证工作,此次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换证(以下简称“资质换证”)需先进行数据备案,然后再通过网络上报资质申报有关电子数据,现将操作规程说明如下:

一、数据备案
1、数据备案的意义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备案数据是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批的基础数据,要进入建设工程企业基础数据库,是实施行业监管、制定行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是勘察设计企业今后开展资质网上申办、升级、增项、变更等工作的基础数据。
2、数据备案申报及有关要求
进行资质换证的各有关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EIV4.1)”(以下简称企业版系统)完成对本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注册工程师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应是企业当前在岗所有人员信息)、项目信息,填报近三年来完成并已建成的项目,要求一次性填写完善,并上报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登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公平台(http://219.142.101.69/aptitude_web)(以下简称管理版平台),对地区企业报送的资质备案信息进行初审,并对地区企业报送的资质备案信息进行确认,通过管理版平台上报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对各勘察设计企业报送的资质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3、数据备案操作流程
步骤一:填写与数据备案有关数据
(1)企业基本信息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中基本信息、人员管理、证书情况等信息。
(2)计划经营管理
填写计划经营管理中项目管理、项目参与情况有关信息。
步骤二:数据备案数据生成和发送
(1)点击“数据备案”中的“企业数据首次备案”,进入“首次备案”界面。
(2)按照数据备案向导,选择和确认基本信息、人员信息、证书信息、项目信息及项目参与情况信息,即可完成数据备案工作。
步骤三:数据备案报表打印
在“数据备案”中选择“打印数据备案表”按钮,即可以将报表打印出来。
注意:①只有数据备案文件在线发送成功或已发送至磁盘,打印出的资质报表右上角的“草表”两字会变为该申报记录对应的条形码。若该申报数据未发送,则打印出的报表右上角显示“草表”字样。
②数据备案操作时需要验证身份识别锁,请务必在申报前插入身份识别锁,否则无法进行下一步的发送。

二、资质申报
1、申报要求
进行资质换证的企业需通过企业版系统填报资质申请表,并通过网络上报,同时打印带条形码的申请表,连同附件材料一并上交。资质申请的表格、文书和附件材料必须按照建设部新颁布的资质分级标准、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及明确的标准和要求提交。
2、资质申报操作流程
步骤一:填写与资质有关数据
(1)企业基本信息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中基本信息、人员管理、证书情况、技术装备、获奖情况、技术成果、资质检查情况等信息。
(2)计划经营管理
填写计划经营管理中项目管理有关信息。
步骤二:资质数据生成
(1)点击“收发文管理”中的“上报文件管理”,进入“上报文件管理”界面。点击“新建”功能按钮,执行下级菜单条的“资质上报文件”功能。
(2)在上报文件中选择工程设计行业、专业(含事务所)、专项资质申请类型。
(3)按照资质申报文件向导选择相应的资质申报有关数据:1)设定申请类型(此次换证选择延续)、申请等级和申请范围等内容;2)选择要申报的人员情况:包括技术骨干和执业人员;3)选择要申报的业绩情况、获奖情况、技术成果和技术装备情况;4)选择要申报的资质检查情况。
(4)输入上报文件名称,即完成资质数据的填写和生成。
步骤三 上报文件查阅和资质申报表打印
此步骤主要对生成的上报文件进行排序和数据确认。
(1)执行“收发文管理”中“上报文件管理”功能,进入“上报文件管理”页面,点击“查阅”进入资质上报文件的查阅页面,在此页面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对人员、项目、技术装备、获奖情况等资质数据进行排序和数据检查。
(2)申报情况的查阅和证书情况的修改
点击“申请承担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行业等级和范围”是由向导第一个页面选择后自动生成,在此可查阅核对您的申请内容,如有问题可重新生成进行更改。
(3)点击“打印上报表”按钮,生成资质申报表的预览窗口,可以将报表打印出来。
注意:①只有资质申报文件在线发送成功或已发送至磁盘,打印出的资质报表右上角的“草表”两字会变为该申报记录对应的条形码。若该资质申报数据未发送,则打印出的资质报表右上角显示“草表”字样,因此资质申报数据发送成功后需重新打印该报表。
②在此也可以选择打印“在职人员统计表”和“技术骨干基本情况”。
③“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打印时根据企业申请的行业将会增加表格打印,此表为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时填写,企业无需填写,企业在装订时将此表连同其他申报表按照“资质申请表”的顺序要求统一装订。
步骤四:发送上报文件
点击“上报文件管理”中的“发送”按钮,选择发送目标(选择相应的“地市”)和是否需要进行人员查重。“是否需要人员查重”打勾选择后,资质申报数据将在网络发送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进行网络查重操作。查重结果请于上报第二日在“点对点服务—用户消息”查看。
注意:资质上报文件的发送需要验证身份识别锁,请务必在申报前插入身份识别锁,否则无法进行下一步的发送。

三、软件升级
1、企业软件如果是“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EIV4.0或者EIV4.1版本的企业(即含有身份锁版本),只需直接运行系统功能——在线升级,按照“在线升级”的提示,完成软件升级,升级到最新版本,目前软件最新版本号为:4.1.0(Build 9)。
2、企业软件如果是“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EIV4.0以下版本的企业,可以通过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网站首页(http://www.ccir.com.cn)右上角“购置单下载栏目”中下载“勘察设计EI4.1软件升级购置单(老用户)”(http://www.ccir.com.cn/ccir/download/service/ei4120080418.doc),按照升级购置单信息填写汇款,由北京信源公司配发升级软件及网络身份识别锁。收到升级软件后运行系统功能——在线升级,按照“在线升级”的提示,完成软件升级,升级到最新版本,目前软件最新版本号为:4.1.0(Build 9)。
3、没有“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可以通过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网站首页(http://www.ccir.com.cn)右上角“购置单下载栏目”中下载“勘察设计EI4.1软件购置单(新用户)”(http://www.ccir.com.cn/ccir/download/service/orderform20080418.doc),按照购置单信息填写汇款,由北京信源公司配发软件及网络身份识别锁。收到升级软件后运行系统功能——在线升级,按照“在线升级”的提示,完成软件升级,升级到最新版本,目前软件最新版本号为:4.1.0(Build 9)。

四、有关说明
随着企业和管理部门不断应用软件,在应用过程中对软件也提出了新的需求,软件也将不断更新完善,所以希望企业也经常通过软件提供的在线升级功能进行软件升级,及时获取最新软件版本。

五、联系信息
软件申报或软件购置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8018812/88018813/88018266/88018268。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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