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申报参加2008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豫建设标〔2008〕59号
发布时间:2008-08-13 来源:河南省建设厅 浏览量:2786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2008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意见,由原建设部评选的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奖(部级奖)变更为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并且自2008年起,该奖项评选工作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负责组织实施。为做好2008年度我省参加2008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参评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为综合工程和专项工程两个奖项。
综合工程奖项,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得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按获奖名次直接推荐参加“国优”评选。
专项工程奖项,按其专业类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设金钥匙、银钥匙、铜钥匙奖。对有重大技术突破和特殊贡献的专项工程获奖项目,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直接推荐参加“国优”评选。
二、申报范围:
(一)综合工程奖
1.工程勘察项目;
2.建筑工程项目(含民营设计分会评选的“华彩奖”建筑项目、与中国医院协会合作评选的医疗建筑获奖项目);
3.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4. 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
5. 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
6. 建筑工程标准设计项目。
(二)专项工程奖
1.岩土工程专业;
2.人防工程;
3.建筑结构专业;
4.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
5.建筑智能化专业;
6.工程项目管理;
凡获2007年度我省城乡建设优秀工程勘察奖的工程勘察项目,其中的岩土工程专业应按专项工程奖中的岩土工程专业申报。
凡获2007年度我省城乡建设优秀工程设计奖的建筑工程项目,其中的住宅与住宅小区项目应按综合类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项目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凡参加申报的项目必须是获得2007年度我省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奖(豫建设标〔2007〕68号文)和获得2007年度我省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豫建设标〔2007〕80号文)二等奖以上,并属于上述申报范围内的项目;
(二)凡不在2007年度我省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范围但属于这次新增加的专项工程奖的项目、设计水平达到参评标准的,由设计单位按要求准备材料上报我厅,经专家审查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A4图幅软皮装订一式两份;
(二)附件材料A4软皮装订一式两份;
(三)图纸数量按照各专业的申报说明提交,A3图幅软皮装订;
(四)以上材料提交JPC格式电子版文档一份;
(五)申报说明和评优表格可登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站www.chinaeda.org下载。
五、其他
(一)申报优秀工程勘察奖、优秀建筑工程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奖、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奖,每个奖项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15人;申报优秀建筑工程标准设计奖和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每个奖项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10人;申报专项工程奖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8人。
(二)申报要求:
评优申报材料请于2008年9月15日前报河南省建设厅,由我厅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 (郑州市各企业自行报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联系电话:0371—69523972
联 系 人:王贺轩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河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勘察 设计 评先 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8年8月12日印发
2008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意见,由原建设部评选的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奖(部级奖)变更为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并且自2008年起,该奖项评选工作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负责组织实施。为做好2008年度我省参加2008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参评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为综合工程和专项工程两个奖项。
综合工程奖项,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得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按获奖名次直接推荐参加“国优”评选。
专项工程奖项,按其专业类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设金钥匙、银钥匙、铜钥匙奖。对有重大技术突破和特殊贡献的专项工程获奖项目,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直接推荐参加“国优”评选。
二、申报范围:
(一)综合工程奖
1.工程勘察项目;
2.建筑工程项目(含民营设计分会评选的“华彩奖”建筑项目、与中国医院协会合作评选的医疗建筑获奖项目);
3.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4. 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
5. 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
6. 建筑工程标准设计项目。
(二)专项工程奖
1.岩土工程专业;
2.人防工程;
3.建筑结构专业;
4.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
5.建筑智能化专业;
6.工程项目管理;
凡获2007年度我省城乡建设优秀工程勘察奖的工程勘察项目,其中的岩土工程专业应按专项工程奖中的岩土工程专业申报。
凡获2007年度我省城乡建设优秀工程设计奖的建筑工程项目,其中的住宅与住宅小区项目应按综合类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项目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凡参加申报的项目必须是获得2007年度我省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奖(豫建设标〔2007〕68号文)和获得2007年度我省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豫建设标〔2007〕80号文)二等奖以上,并属于上述申报范围内的项目;
(二)凡不在2007年度我省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范围但属于这次新增加的专项工程奖的项目、设计水平达到参评标准的,由设计单位按要求准备材料上报我厅,经专家审查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A4图幅软皮装订一式两份;
(二)附件材料A4软皮装订一式两份;
(三)图纸数量按照各专业的申报说明提交,A3图幅软皮装订;
(四)以上材料提交JPC格式电子版文档一份;
(五)申报说明和评优表格可登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站www.chinaeda.org下载。
五、其他
(一)申报优秀工程勘察奖、优秀建筑工程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奖、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奖,每个奖项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15人;申报优秀建筑工程标准设计奖和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每个奖项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10人;申报专项工程奖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8人。
(二)申报要求:
评优申报材料请于2008年9月15日前报河南省建设厅,由我厅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 (郑州市各企业自行报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联系电话:0371—69523972
联 系 人:王贺轩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河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勘察 设计 评先 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8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