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报名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1 来源: 浏览量:5635
根据豫人职﹝2002﹞10号、豫人职﹝2002﹞10号、11号、豫人职﹝2005﹞25号文件规定:考生不得异地或跨单位考试报名。凡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且满足相关专业学历及年限等要求均可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报名考试。各省辖市建委及有关单位在办理考试报名审查工作时,切记严格把关,做好0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
河南省注册工程师管委会
2009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