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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2009年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质量检查和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20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4319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质量检查和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换证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09]6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按照豫建设标[2009]68号文中的检查依据和重点,认真自查所承揽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项目,积极迎接省厅检查。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照本机构资质等级设置标准和人员要求,进行认真检查,将附件2并写出自查报告,于8月24日前报市建委规划设计处。

三、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结合本次检查,认真做好换证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重新填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申请表》、《河南省施工图审查人员考核认定表》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9月20日前报市建委规划设计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鄂贵民
联系电话:67188925

郑州建委设计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豫建设标〔2009〕68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质量检查和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委(局),有关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根据我厅2009年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质量检查工作,同时,对经考核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换发新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在我省境内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企业;
(二)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证书的全部施工图审查机构。

二、检查方法
    此次检查除听取各省辖市关于勘察设计市场监管情况外,抽取3项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其中:
(一)凡持有我厅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的建筑工程审查机构,在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完成审查的建筑工程项目,每单位随机抽查2项。
(二)检查组在18个省辖市市区(含各类开发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中,根据规模和功能随机指定1项。

三、检查内容
(一)各市贯彻落实有关建筑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各市勘察设计市场监管情况;各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建设和审查行为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为查处情况等;
(二)建设、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和审查质量情况。

四、检查依据和重点
本次检查依据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市场检查的重点是省外企业进豫登记管理情况、注册师执业签章情况、越级和超范围承接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任务情况等;质量检查的重点是地质勘察、附建式人防设计、建筑抗震、建筑节能设计等。

五、检查时间安排和步骤
(一)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25日前为自检阶段。由各省辖市建委(具)组织,对当地(含所辖县、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质量进行检查,对照各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设置标准和人员要求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写出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8月25日至9月15日为省检阶段。由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和部分城市设计科长带队,赴18个省辖市进行检查,并抽取被检项目的全套资料(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一)。
第三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为图检阶段。由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抽调专家对被检项目的全套资料进行集中审查。
(二)检查步骤:
1.听取受检省辖市自检情况汇报,抽取受检项目(项目表格式见附件二,其中1项在市区巡查时随机指定);
    2.实地考察审查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3.签收受检项目全套勘察设计图纸和审查资料(密封打捆);
4.向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写出检查报告,移交受检项目资料和省辖市自检情况汇报材料。
5.由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抽调专家对被检项目的全套资料进行集中审查。

六、换证要求
根据新的三定方案,自2009年11月1日起,我厅将正式启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制新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自2009年10月31日起,原河南省建设厅印制的认定证书和合格书一律废止。结合这次检查,为做好换证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审查机构要按照住建部令第134号、原省建设厅豫建设标〔2004〕91号和豫建设标〔2008〕78号文件要求,重新填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申请表》(附件三)、《河南省施工图审查人员考核认定表》(附件四)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09年10月1日前报我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二)这次市场质量检查中,机构基本条件、审查行为、审查质量达到原省建设厅豫建设标〔2008〕32号文件合格标准要求。
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办法按“豫建设标〔2008〕3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检查注意事项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和迎检工作。检查组到达每个市后,由组长根据当地情况说明检查的具体要求和检查日程安排。
(二)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事实,要做好取证工作,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检查组的工作,建设、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要予以配合。
(三)突出重点,严格换证标准。一类机构专、兼职审查人员均须达到认定标准,二类机构专职审查人员必须达到认定标准,所有政府公务人员必须与审查机构脱钩,凡达不到上述条件要求和审查质量低劣的审查机构,此次一律不予换发新证。
(四)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反腐倡廉有关规定,自觉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五)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厅将向各地通报检查结果。
联系人:张键   韩荣华
    联系电话:0371—68080837、69523972;
电子信箱:zhangjian2019@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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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时间安排表
2.施工图审查项目汇总表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申请表》
4.《河南省施工图审查人员考核认定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机构  证件△  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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