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豫设协〔2009〕10号
发布时间:2009-09-09 来源:郑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浏览量:3132
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学会):
现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09〕第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将材料于2009年9月21日前报我会秘书处。
联系人:千金霞 0371-66229282(传真)
地 址:郑州市经八路29号建设科技大厦404室
邮 码:450014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九年九月四日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2009)第15 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各直属分会及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在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和 “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根据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对培养工程项目经理人才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已取得建设部人事教育部门颁发的《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并符合《暂行办法》有关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第二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
二、申报材料 申请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的人员,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证明文件(清单见附件2)
3、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编写指南见附件3)
三、受理机构
1、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和省(直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受理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报材料的初审(初审机构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4)。
2、 没有设立初审机构的地区和行业,可直接向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公室)提交初审。考评办公室设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 座1310室
邮 编:100101
联系人:张彩亮 张玉红
电话:10-64820655 010-64827416
传 真:010-64820656
电子邮箱:zcb@ccesda.com
四、申报方法
1、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网址:www.china-epc.com),下载《暂行办法》和《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请表》、证明文件清单、《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编写指南等文件,了解具体要求。
2、请每位申请人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进入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报信息系统后完成以下工作:
1)在网上注册并填写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
2)在网上发送本人免冠彩色照片(六个月内、白色或浅蓝色背景、清晰度300线、尺寸大小27X20MM、文件大小100K左右、非扫描的近照);
3) 将《申请表》打印由所在企业核准盖章后,方可在网上提交《申请表》(注:电子申请表无须盖章)。
3、将书面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书面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4、组织申报项目经理资格的企业,请按照本通知及《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本企业的申报组织工作,督促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请,将书面申请材料核准后及时送交所属的初审机构,同时提交本企业“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
五、受理时间
1、网上申请的截止时间是2009年7月30日。
2、请组织申报的企业于2009年8月15日前将核准的申请材料报至所属初审机构。
3、请初审机构于2009年10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送交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六、考评程序 本次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由企业自愿组织申报,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评委员会)不收取任何费用。经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送交考评办公室汇集,由考评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评。考评按照专业组初评、考评委员会专家组复评、网上公示的程序进行。考评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名单,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批准,颁发工程项目经理资格卡和证书。
附件: 1、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请表
2、证明文件清单
3、《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编写指南
4、初审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现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09〕第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将材料于2009年9月21日前报我会秘书处。
联系人:千金霞 0371-66229282(传真)
地 址:郑州市经八路29号建设科技大厦404室
邮 码:450014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九年九月四日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2009)第15 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各直属分会及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在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和 “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根据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对培养工程项目经理人才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已取得建设部人事教育部门颁发的《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并符合《暂行办法》有关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第二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
二、申报材料 申请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的人员,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证明文件(清单见附件2)
3、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编写指南见附件3)
三、受理机构
1、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和省(直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受理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报材料的初审(初审机构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4)。
2、 没有设立初审机构的地区和行业,可直接向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公室)提交初审。考评办公室设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 座1310室
邮 编:100101
联系人:张彩亮 张玉红
电话:10-64820655 010-64827416
传 真:010-64820656
电子邮箱:zcb@ccesda.com
四、申报方法
1、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网址:www.china-epc.com),下载《暂行办法》和《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请表》、证明文件清单、《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编写指南等文件,了解具体要求。
2、请每位申请人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进入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报信息系统后完成以下工作:
1)在网上注册并填写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
2)在网上发送本人免冠彩色照片(六个月内、白色或浅蓝色背景、清晰度300线、尺寸大小27X20MM、文件大小100K左右、非扫描的近照);
3) 将《申请表》打印由所在企业核准盖章后,方可在网上提交《申请表》(注:电子申请表无须盖章)。
3、将书面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书面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4、组织申报项目经理资格的企业,请按照本通知及《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本企业的申报组织工作,督促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请,将书面申请材料核准后及时送交所属的初审机构,同时提交本企业“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
五、受理时间
1、网上申请的截止时间是2009年7月30日。
2、请组织申报的企业于2009年8月15日前将核准的申请材料报至所属初审机构。
3、请初审机构于2009年10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送交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六、考评程序 本次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由企业自愿组织申报,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评委员会)不收取任何费用。经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送交考评办公室汇集,由考评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评。考评按照专业组初评、考评委员会专家组复评、网上公示的程序进行。考评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名单,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批准,颁发工程项目经理资格卡和证书。
附件: 1、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请表
2、证明文件清单
3、《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编写指南
4、初审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