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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取09年度勘察设计类考试发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17 来源:郑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浏览量:3295
各省辖市建委(局),省直及部属单位:

       09年度省发改委批准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已经批准。请通知本辖区各有关单位,凭收据换取设备、电气、化工、环保和水利水电的发票。郑州市直各企业请直接持已换领的省人事考试中心的收据到省注册办换取发票,尚未换领省人事考试中心收据的请先持原收据到郑州市勘察设计协会换领后再到省注册办换取发票

      另,根据标准,环保、水利水电的基础考试,每人每科需补交5元考务费。不补交费者将影响明年报考。

      由于十一长假,时间紧张,请抓紧时间换发票,过期我们将不再代办换取发票工作。务必于9月23日至10月20日换取完毕。

      地址:经八路建设科技大厦 4楼 404

      电话:0371-66229282

 

省注册办

2009年9月17日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4号(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西50米院内元绍商务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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