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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市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及优秀勘察设计院长勘察设计师的通知


郑勘设协字[2010]1号

发布时间:2010-02-23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5784
各勘察设计企业:
    为总结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先进经验,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勘察设计企业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决定开展2009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先进单位、建筑节能先进单位、优秀勘察设计院长、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勘察设计行业先进单位条件
1.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方式,重合同,守信用,有较高的市场化水平;
2.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3.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先进,项目管理健全,质量、环境和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全面深化质量管理,近5年来创有省级以上优秀QC小组;
4.有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按时上报资料;
5.本年度资质动态考核合格、无质量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重大投诉。
(二)建筑节能先进单位条件
1.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方式,重合同,守信用,有较高的市场化水平;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建筑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3.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先进,项目管理健全,质量、环境和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
4.有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按时上报资料;
5.本年度资质动态考核合格、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重大投诉。
(三)优秀勘察设计院长条件
1.对企业的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突破,管理有新办法,技术有新举措,开拓创新意识较强,推进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明显成效,任期内企业效益明显提高;
2.诚实守信,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品质修养,在领导班子中威望较高;
3.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合法的、正当的权益,深受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拥护;
4.本年度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合格、无质量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积极支持和参与行业公益性活动。
(四)优秀勘察设计师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思想觉悟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工程设计勘察成果受到业主好评,并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2.有创新意识,能够运用新的设计理念指导设计工作实践,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和理论基础,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年龄在50岁以下;
3.2005年以来设计作品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二项,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三项,市级一等奖五项,其中之一的;
4.2005年以来主持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勘察设计一项或市级重点项目二项,其中之一的。

二、名额分配及评选办法
勘察设计行业先进单位20个,建筑节能先进单位10个,优秀勘察设计院长30名,优秀勘察设计师30名。
本次评选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在认真总结、考核的基础上,报市勘察设计协会初审后报市建委规划设计管理处审定。

三、相关要求
各相关企业应于2010年2月24日下午14:30前将申报表(文字稿和电子稿各1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报送到协会办公室(市建委16楼1601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魏剑霞
联系电话:67188925
电子信箱:zzjwsj@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单位编号+评优+单位名称) 

附件: 请点击下载附件1、 2       
1. 先进单位申报表
      2. 先进个人申报表 

郑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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