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0年季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2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3582
各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豫建设标〔2010〕6号)的要求,现将2010年季报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统计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严格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按时报送年度和季度统计资料。
“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中有问题请与北京信源公司联系,电话: 010-88018266/68、010-88018812/13。
二、季报工作
1.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报表,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报送。
2.凡在郑州市持有勘察设计证书(含甲级、乙级和丙级)的企业,应于每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季报资料报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时间为:
第一季度:4月1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第二季度:7月1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第三季度:10月1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第四季度:次年1月1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为全国统用软件,统一平台,由建设部管理。因此,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相应的报表,而其它时间段,系统接收端口是关闭的,系统是接收不到数据的。望各企业统计员注意报送时间的要求,按时上报报表。
3. 若“报告期”(当季度)数据统计不出来,可为估计数,下季度“自年初累计数”可以修正,最后以年报数据为准。但均应按时报送,否则网络接收端口关闭将无法上报。
四、各企业应高度重视,按时上报。凡未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联系人:魏剑霞 联系电话:67188925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设计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豫建设标〔2010〕6号)的要求,现将2010年季报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统计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严格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按时报送年度和季度统计资料。
“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中有问题请与北京信源公司联系,电话: 010-88018266/68、010-88018812/13。
二、季报工作
1.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报表,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报送。
2.凡在郑州市持有勘察设计证书(含甲级、乙级和丙级)的企业,应于每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季报资料报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时间为:
第一季度:4月1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第二季度:7月1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第三季度:10月1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第四季度:次年1月1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为全国统用软件,统一平台,由建设部管理。因此,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相应的报表,而其它时间段,系统接收端口是关闭的,系统是接收不到数据的。望各企业统计员注意报送时间的要求,按时上报报表。
3. 若“报告期”(当季度)数据统计不出来,可为估计数,下季度“自年初累计数”可以修正,最后以年报数据为准。但均应按时报送,否则网络接收端口关闭将无法上报。
四、各企业应高度重视,按时上报。凡未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联系人:魏剑霞 联系电话:67188925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设计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