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协会会员登记确认及自荐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的通知
豫设协〔2010〕07号
发布时间:2010-05-19 来源:郑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浏览量:3449
协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在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管理、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管理创新、诚信服务、行业自律、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将于2010年6月结束任期,协会已经成立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并计划于2010年7月召开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
随着我省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入进行,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已经更名、迁址或更换联系电话、传真,极大影响了协会和会员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为确保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加强协会与会员之间的联系,更好地为会员单位做好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进行协会会员登记确认及理事会领导成员自荐工作。凡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原会员单位应填写《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进行重新登记确认;非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勘察设计企业可填写《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入会申请表》。新申请入会单位,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成为协会正式会员单位。通过登记后的会员单位、新入会单位有关信息将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信息网”进行公布。同时,协会将选举组成第四届协会理事会,愿为行业发展作出贡献并有意成为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的企业,请参照协会理事会领导成员候选条件,填写《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自荐表》,筹委会将根据企业自荐情况、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理事长条件以及在行业中的影响、贡献等综合实力形成初步名单,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确定为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候选单位,并进入选举程序。
请各有关单位将填写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入会申请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自荐表》于2010年5月30日前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701室
联 系 人:千金霞
联系电话:0371—66229282 63820768(传真)
邮 编:450016
附件:
请点击下载附件1-4
1.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自荐条件
2.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自荐表
3.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
4.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入会申请表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附件1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自荐条件
一、常务理事候选单位须具备条件:
1. 承认协会章程、热心协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
2. 规范经营,(拥护)自觉执行行业自律公约;
3. 诚信经营、管理规范,在勘察设计行业有较好的信誉。
4. 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年产值5000万以上;
5. 在行业某个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6. 愿意为行业发展作贡献;
7. 社会责任感强,愿意参与行业公益事业。
二、副理事长候选单位除满足条件(一)外,还应具备:
1. 年产值超过8000万元的行业大型企业;
2. 在整个行业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3. 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企业得到行业普遍认可;
4. 积极发挥其在行业中的表率作用,主动参与协会各项工作;
5. 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行业公益事业。
附件2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自荐表
附件3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
附件4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入会申请表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在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管理、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管理创新、诚信服务、行业自律、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将于2010年6月结束任期,协会已经成立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并计划于2010年7月召开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
随着我省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入进行,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已经更名、迁址或更换联系电话、传真,极大影响了协会和会员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为确保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加强协会与会员之间的联系,更好地为会员单位做好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进行协会会员登记确认及理事会领导成员自荐工作。凡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原会员单位应填写《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进行重新登记确认;非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勘察设计企业可填写《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入会申请表》。新申请入会单位,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成为协会正式会员单位。通过登记后的会员单位、新入会单位有关信息将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信息网”进行公布。同时,协会将选举组成第四届协会理事会,愿为行业发展作出贡献并有意成为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的企业,请参照协会理事会领导成员候选条件,填写《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自荐表》,筹委会将根据企业自荐情况、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理事长条件以及在行业中的影响、贡献等综合实力形成初步名单,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确定为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候选单位,并进入选举程序。
请各有关单位将填写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入会申请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自荐表》于2010年5月30日前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701室
联 系 人:千金霞
联系电话:0371—66229282 63820768(传真)
邮 编:4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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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自荐条件
2.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自荐表
3.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
4.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入会申请表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附件1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自荐条件
一、常务理事候选单位须具备条件:
1. 承认协会章程、热心协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
2. 规范经营,(拥护)自觉执行行业自律公约;
3. 诚信经营、管理规范,在勘察设计行业有较好的信誉。
4. 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年产值5000万以上;
5. 在行业某个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6. 愿意为行业发展作贡献;
7. 社会责任感强,愿意参与行业公益事业。
二、副理事长候选单位除满足条件(一)外,还应具备:
1. 年产值超过8000万元的行业大型企业;
2. 在整个行业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3. 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企业得到行业普遍认可;
4. 积极发挥其在行业中的表率作用,主动参与协会各项工作;
5. 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行业公益事业。
附件2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自荐表
附件3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
附件4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入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