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检索: 关键词:施工图审查 | 方案节能评审 | 边坡基坑 | 资质管理 | 执业注册 | 进郑登记 | 造价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质〔2010〕215号文件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质〔2010〕215号文件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1〕6号

发布时间:2011-02-16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3973
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的通知”(建质〔2010〕21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的通知

建质[2010]21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我部组织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4号(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西50米院内元绍商务二楼)

豫ICP备120122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