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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高层混凝土结构工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7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3188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提高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意识,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高层混凝土工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豫建〔2011〕7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高层混凝土工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专项检查,现将在勘察设计业开展此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搞好自查工作
各单位要对2009年6月以来承接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项目,尤其是2010年1月1日以来开工在建的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高层工程项目,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和高层混凝土结构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认真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具体自查内容见豫建〔2011〕74号文附件2《高层混凝土结构工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检查用表》。
针对查出的问题,务必于6月15日之前整改到位。
二、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各单位在认真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要做好在建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等资料准备工作,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做好迎接市城乡建委、省住建厅、国家住建部专项检查工作。
对于在检查工作中查出的问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附件:豫建〔2011〕74号文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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