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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郑建办〔2011〕64号

发布时间:2011-08-08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4217
请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勘察设计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迎接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郑建办〔2011〕64号
各县(市)、上街区建设局,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建设局,委机关相关处室、二级机构,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单位,各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2011年8月22日至8月26日对我市进行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7月19日,省住建厅召开了迎检专题工作布置会,要求各地市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项迎检领导小组,一是准备好汇报材料,对照文件要求将近几年的主要工作融入到汇报材料中;二是将近几年在市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形成文件汇编;三是认真准备好迎检工程;四是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建〔2011〕43号)的要求,结合7月4日—7日省检情况,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迎接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以保障性住房为主,公共建筑以学校、医院为主。受检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出地面两层以上但未封顶)。
二、检查内容
按住建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中所列检查内容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10〕1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1〕26号)、《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9〕77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施工现场烧结砖监管的通知》(郑建〔2011〕169号)和《关于开展施工现场建筑材料专项检查的通知》(郑建办〔2011〕58号)等文件的情况,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查处情况等。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抗震设防情况,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质量。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脚手架及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情况。 
5.开展“质量兴省”战略及“安全生产年”活动、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及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建筑市场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建筑法》、《招投标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情况,规范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的情况。 
2.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工程合同备案等情况。   
3.工程各方主体履行责任情况,重点是检查施工、监理等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承揽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检查方式
此次部检采取以在建工程汇总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项目。检查项目确定后,深入施工现场听取项目情况,并从质量、安全、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及法定建设程序等方面进行资料核查和工程实体检查。
四、责任分工
(一)各相关责任主体: 
1.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按照本次检查内容全面开展工程项目自查工作,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全力配合,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和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并于2011年8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2.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以在建工程为单位,完善整理检查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做好现场检查的各项迎检工作。 
3.各施工企业要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在公司范围内指导、帮助各项目部按部检要求做好自查、问题整改等方面的工作。各在建工程项目也由施工企业牵头组成由五大责任主体参加的迎检班子,准备好项目情况的汇报材料(包括自查工作安排,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及五大责任主体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人员到位。做好施工现场的迎检准备。
(二)各县(市)、区建设局: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牵头负责此次迎检工作,各相关部门群策群力,密切配合,将本地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本地区所有在建项目情况和检查整改情况于8月10日前报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此次执法检查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的全国统一检查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结合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认真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这次检查活动,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力争让各责任主体全面了解住建部检查的详细内容,并积极投身到这次活动中来。旨在通过这次检查,着力提高全行业的质量安全和法制意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三)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委机关相关处室、二级机构和县(市)建设局对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尤其是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纪录。同时,在这次迎接住建部检查中,全面实施行政问责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  质量  安全  检查  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3日印发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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