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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全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有关信息的紧急通知


豫建设标〔2011〕52号

发布时间:2011-12-02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3665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11年12月10号前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企业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完成本市、县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有关信息录入及上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11〕144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豫建〔2011〕165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明确目标。请各市、县认真查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系统演示,并结合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有关实际,全面做好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三、落实责任。按照“谁审批、谁发布,谁监管、谁发布,谁备案、谁发布,谁主管、谁发布”的原则,明确各级勘察设计行业主管部门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一名负责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负责人和联络员,落实信息公开平台的链接与信息上报工作,按照省厅规定的统一标准格式上报信息公开共享工作(详见附表1)。

    (二)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制度》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条等规定,将本地区勘察设计设计企业信息和诚信体系有关信息填写上报(详见附表2、3),并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统一用A4纸)。

    (三)开展信用分类监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范围和标准。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上报与更新、公布有关内容。

    (四)请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于2011年12月5日下午17:00前,将附表材料上报至我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我厅将于2011年12月6日起对全省各市、县信息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

    陈友好:电话:(0371)68080837,手机:13838004256

    韩荣华:电话:(0371)69523972,手机:13903833076

    邮箱:Jst602@163.com

    传真:(0371)6808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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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负责人和联络员回执

    2.全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上报信息表

    3.全省勘察设计行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特别声明:各企业务必12月4日16:00之前报郑州市建委勘察设计处1601房间;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注册人员注册印章印模(加盖原件印章)和附件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附件发送到邮箱zzjwsj@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单位编号+信息公开+单位名称);请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务必高度重视!附件3—1设计勘察设计行业从业人员证件类型填写职称证职级(例: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证件号码填写职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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