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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推荐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豫建函〔2012〕54号

发布时间:2012-04-05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3281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企业:

    为适应我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评审工作需要,促进资质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经研究决定补充完善我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现将推荐资质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事资质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1名;

    (二)具有综合甲级、甲级资质(含部属驻豫)勘察设计企业从事资质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可视情况每单位推荐1名;

    (三)已进入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评审专家库的人员可直接入选我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记录,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地履行职责,保密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二)熟悉行政许可,熟练掌握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标准以及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5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三、推荐程序

    (一)专家推荐应以书面形式(专家推荐表附后)和电子文档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二)省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对推荐专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入选省级专家库。

    四、推荐要求

    (一)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申报专家资格,并对入选专家履行专家义务给予支持;

    (二)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请于2012年4月6日前将专家推荐表报送省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请被推荐人认真填写推荐表,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电子邮件地址:Jst602@163.com 

    联系电话:(0371)69523972、68080837(兼传真)

    联 系 人:陈友好、韩荣华



    附件: 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4号(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西50米院内元绍商务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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